據媒體報導,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公司200億被判刑有期徒刑三年入監服刑,於今年三月提出聲請假釋,卻被駁回後,於今年七月再次提出假釋聲請,最終矯正署仍於複審後予以駁回,其理由為審酌其所涉掏空案,犯行情節重大、「犯後表現」與「再犯風險」不符假釋條件。

  長期關注監所人權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表示,「假釋」是我國矯正執行中極重要的一環,在《刑法》、《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都有相關的規定,受刑人可依照其標準提出聲請,經審查後決定准駁。現今監獄依賴「假釋」以管理教誨受刑人,而受刑人則為了獲准假釋,而願意服從及配合管教,因此「假釋」制度十分重要,社會與獄政機關應對此多予以重視,並健全我國之假釋制度,讓受刑人能早日回歸社會,改過遷善,這才是社會之福。有關「假釋」制度的現況,在永然文化公司所出版的「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一書中有專章介紹,受刑人或其家屬們可將之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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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

作者:李永然、黃隆豐、李雯馨等著
出版日期:2018/05 初版
書號:3B11
定價:300元

  一道高牆,築成兩個世界,牆內的人都是不討喜的、因違法而被收容的人。監獄,是矯正機關,執行法院判決確定的自由刑──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單位。而時不時躍上媒體的監獄意外事件,令監獄在管理受刑人時的尺度拿捏上格外小心;也因這些事件,令監所內的人權問題浮上檯面。本書作者實際觀察我國監獄矯正執行現況,再就目前的各項矯正法規,逐一檢視,配合實際監獄矯正執行操作現況,以實務執行現有法制的障礙、矛盾、不當等層面,依據各項矯正法學理論,以及與世界矯正規制比較,提出我國矯正執行法制的研討及建議報告,編寫成書,以供立法者及實際執行公務人員參考,共同為我國矯正執行體制,做出符合監獄人權及有效率地改造收容人思想的法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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