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出刊的理財周刊1180期《防被淨身出戶 結婚前請先想離婚的事》一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及永然法律研究中心講師黃振國地政士接受記者顏瓊真採訪,針對夫妻離婚時所面對的法律及財產問題提出看法。
「相愛容易相處難」,當婚姻面臨無法繼續走下去的時候,要如何好聚好散?夫妻間的財產又讓如何清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針對婚姻攻防戰的法令加以解析。李永然律師表示:夫妻財產制約可分為「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而「約定財產制」又有「分別財產制」及「共同財產制」之分,《民法》第1017條規定,若夫妻雙方未向法院登記採用哪種制度,一般都推定是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的差別何在?黃斐旻律指出,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有沒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規定。「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則在《民法》第1030之1條有明文規定,離婚前可以對相關規定多加了解。黃律師也提醒想要結婚的男女,在結婚之前,多少都要了解婚姻財產制,預防將來感情破裂時被「淨身出戶」,人財兩失。
夫妻共同財產很大部分是有關「房地產」,而「房」事如何處理,尤其現今又有「房地合一稅」,對於房產的出售與稅務,及永然法律研究中心講師黃振國地政士表示:購買房地產時,登記的時間點關乎是婚前還是婚後的財產,這個影響就很大。此外,若是兩願離婚,依財政部函說明,若是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是免予課徵贈與稅的。
婚姻是一門人生課題,所有相愛男女結婚時,都沒有想到「離婚」的事,然而感情經營不易,面對分手時,還是要先對相關法律多了解,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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