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子於民國96年12月5日下午在「中正紀念堂」(台灣民主紀念館)「大中至正」門前被聚集之群眾所吸引,在現場有些人交談,而本人之子表達意見,突遭警員強制帶走,過程稍嫌粗糙,經到派出所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淑芬律師陪同作完偵訊筆錄,由警方依法處理,並於12月5日晚上釋回。
對於此一事件,本人之子係一大學生也已成年,身為律師期待我們這一多元化開放民主的社會,大家能多包容不同的意見;同時本人之子基於對社會的關心,依憲法享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本人自當予以尊重及支持。又此一事件可知政府的任何決策,民眾均寄予關心,因而盼各界均能回歸理性,充分討論,作成妥適的決定,這才符合全民福祉。最後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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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不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人民不是享有言論自由嗎? 曾幾何時我們的政府已經無法接納人民不同的聲音,動輒就用威脅.恐嚇。 民主失真,司法由總統大人決定 不經讓我懷疑臺灣真的是一個民主國家嗎? 這樣的領導者有什麼資格批判戒嚴時的蔣介石 好不容易從戒嚴時期走到民主時代 而今又在走回頭路 人民還在期待什麼 "有夢最美 失望相隨"形容我們百姓的心境在恰當不過了。
政府是要為人民服務,執政黨如果為了遂行自己的權力,而無視一切,已與全民利益不 符。 有智慧的人民自應擦亮眼,運用自己的選票,來決定自己的命運! 盼老天有眼,讓台灣能有智慧,走正確的路,邁向幸福、和平、安定、詳和的未來!
李律師您好: 從新聞得知貴公子的事真感憂心,還好平安無事。對於此事,我不禁要問我們 還是民主國家嗎?還是法治國家嗎?中央政府有依法行政嗎?人民的生活有自由嗎? 對於目前這樣的台灣還能說什麼呢,只有期待下一次的選舉結果能有所改變。
林志昌您好: 感謝您的回應。 台灣這塊土地是大家土生土長的地方,社會的發展自應由大家共同來關心。 希望您能繼續支持我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