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些人遭到妨害名譽時,我會勸被害人和解,而今日進入網路時代,有些人竟然常在網路上謾罵、造謠,這種情形日益嚴重。
我以一位法律人的立場,建議被妨害名譽者一定不要坐視,而要採取行動加以遏阻;如果有頑劣者,我更建議應追究其法律責任,使這種人日後不敢亂來。如果要追究法律責任,相關資訊可以參考法律119求助網(http://www.law119.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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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律師您好: 本人非常支持您的看法 對於利用網路進行違法行為之人,就應將其繩之以法,以還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全的網 路環境。本人提供愚見如下: 對於恣意在網路上妨害他人名譽之人,應採取以下動作, 1.留存其犯罪資料 2.請背後提供其網路服務之業主,提供該犯罪人之真實資料 3.交由網路警察調查 4.移送檢調單位偵查,將犯罪人予以起訴 網際網路是現代人生活資訊往來之便利工具,但如有心人士濫用而行違法之情事,則 將破壞社會秩序,恣意侵害他人權利。故應將此有心犯罪人士繩之以法,才能還給社 會大眾一個安全的網際網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