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企業永續典範3.0:ESG 如何從觀念到實踐?」乙書由「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出版,並由商周編輯顧問公司製作,撰文魏茂國。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與上海商銀文教基金會合辦邀請林震岩教授導讀,而我以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身分擔任引言人,我分享內容如下:

  一、ESG可說是近年來企業界最熱門的名詞,E代表「環境」,S代表「社會」,G表「治理」三個面向。ESG是要反應「企業」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等經營層面的情況;原本已有「企業環境報告書」(Corporate Enviroment Report, CER)的出現,CER的目的是要揭露企業在「環境面」的作為,讓投資人能有判別「企業」面對「環境風險」的能力,但到2000年前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ooperate Social Reponsibility Report)的興起,更從CER的「環境領域」擴大涵蓋到社會(S)與治理(T)的範疇。CSR的資訊揭露就包含了E.S.G三大面向,聯合國於1997年成立「全球報告倡議」組織,陸續發布「永續報告書」的揭露框架及編製準則。

  二、從2023年「全球風險報告」來看,在各項長短期的風險當中,前幾名都是來自於「氣候因素」、「氣候風險」的議題,而這些議題其實早在30年前就開始發酵。基於前述氣候相關議題,催生1992年<聯合氣候變化綱要公約>、1997年<京都議定書>,2015年<巴黎協議>等因應「氣候變化的國際公約,期能減緩日益嚴峻的氣候風險。

  三、面臨ESG的要求,如何把「風險」變成「機會」,就是企業在承受風險之下的必要變革,讓ESG成為最重要的手段,這些手段如因應「企業減碳」與「能源轉型」。又ESG是企業能善盡「社會責任」,落實「永續發展」的手段和方法;「E」和「S」是內容、理想,真正的關鍵在於「G」靠領導人來帶領企業的治理工作、領導者需要具備遠見和魄力,能夠下定決心設立目標,擘畫願景,引領組織落實ESG。亦即要讓企業對ESG的態度能更積極、正面,甚至配合政府政策推動,需有機會為企業帶來實質效益。

  四、台灣為因應氣候變遷減碳的要求,於2023年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

  五、對於ESG的因應,除了「能源轉型」持續在「環境議題」上發酵,另一漸受矚目的焦點,莫過於「生物多樣性(Biodiversity),在生態系統中的生物種類愈多,反映的是生態環境的品質愈好,遭受環境破壞的程度愈低,不當的開發、污染也更少。聯合國第15屆「生物多樣性大會(CBD Cop15)」中就達成<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ming-Montreal Global Riodiversity Framework),制訂23項阻止與扭轉「自然損失」的目標和措施。

  六、本書還於最後一章介紹國內已重視ESG企業的作法,如:1.TSMC台積電公司;2.Delea Electronics台達電子;3.遠東新世紀;4.TCC台灣水泥公司;5.CSC中鋼公司;6.玉山金控公司;7.國泰金控公司;8.中華電信;9.信義房屋;10.CTCI中鼎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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