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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24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前往天元宮,與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陳瑞宏副理事長一同演講「如何打開內心的世界」,和大家分享修行的心得。李律師演講內容如下:

如何打開內心的世界
                            主講人:李永然律師

一、前言

  法律是社會規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違法者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是,若要從外在規範,不如從根本著手,重視「修心」,一旦匡正心念,即使沒有法律限制,言行舉止也能中規中矩。佛法常說:人難免有貪、瞋、癡的情形,生活中若能,透過修行持戒,自然能約束「身、口、意」等行為,即使日後面對任何困厄,皆能以定靜力沈著應對。

  人若縱容己意,犯下「貪、瞋、癡」,更甚者違反法律,自然要受法律制裁。法律處處都在對「人性」進行修煉!

二、人生分五大部分,且以「修行」為核心

  人生問題方面,可大致將之分成五大部分,即「工作」、「娛樂」(健康)、「親情」(家庭)、「信仰」及「理想」。健全的人生必須兼顧這五大部分,而且必須「均衡」,這才是美滿的人生。人若偏倚於某一部分,則造成失衡,人生便無法臻於美滿。而這五大部分的任一個,均是對人的考驗。人若想要通過考驗,就必須借助「修行」,尤此可見「修行」的重要。

  就以「工作」而言,人為何要工作?有人會說:「沒有工作,就沒有收入,生活就過不下去」,這樣的看法是先將「工作」當成「物質」的來源,想賺「養生送死之資」而已!可是世上相當多的人已賺足了錢,還不擇手段地賺錢,甚至因而暴斃於職場上,其實這是「貪財」的表現,倘若人不透過「修行」,又如何能照見這一「貪慾」作祟呢?!

  再以「親情」而言,其實每個人皆有父母,藉此形成一「家庭關係」,有些人的親眷眾多而複雜,有些人則較為單純,這當中形成「親情與財產」關係,每當家中有人往生,被繼承人如無財,則涉及誰來分擔喪葬費的紛爭?!被繼承人如遺有眾多財產,則涉及何人有繼承權?遺產分多分少的爭執,有些人尚且不顧親情,還以犯罪手法隱匿財產,侵吞遺產、偽造遺囑,這何嘗不是另一「貪財」的表現。倘若人不透過「修行」,又如何能照見這一「貪慾」的作祟呢?!

三、明道是做人的基礎

  「道」字就中國人來說並不陌生,不論儒、釋、道家也都談「道」;而不管如何解讀或理解,人人皆不得背「道」而行,而應合乎「道」。

  《中庸》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

  做為「人」相當不易,自應「明道」,才能奠定自己做人之基礎,且使自己一生能有明確的方向。

  人從出生以來就一天一天地邁向死亡,此乃因「自古以來,人皆有死」;所以,每個人均應掌握有生之年,瞭解人生的目的,進而努力去達成。

  可是眾生常常迷戀世間,不知輕重,卻受「貪、瞋、癡、慢、疑、邪見」的迷惑,導致本末倒置,僅著重於名、權、利、色……等慾念的追逐,終至不斷地於因果惡性循環。

  人要讓自己不陷於因果惡性循環,不外乎是要歸於「道」。由於「道」本樸實無華,建立太平社會,人須返璞歸真,回歸道賦予人的樸實之性。萬物齊同,人與大自然、人與人,不應生差別心,應和諧共處。人們為同本同源,不應互相對立歧視,彼此的關係應是平等且友愛,互存同理心對待。又由此可知,每個人為合乎道,自應注意自己的「心」、「性」。而「性」本清源,「心」又為萬法之本,也是造因果的根,須放下執念、擺脫煩惱、斷惡緣,利而不害、為而不爭,降伏其心,努力修行達「無我」,讓「清淨心」圓滿現前。以慈善之心對待萬物,推己及人,存善念、修善因、施善行,必可得善果。

  所以,人透過明道,進而修自己之身心,掌握自己的「身」、「口」、「意」,將使自己能依「中道」而行。

四、修行是人生的目的

  世人有些人不信「六道輪廻」,有些人更不信「因果」;如果人一旦明白「六道輪廻」及「因果報應」,必定更明白「修行」的重要,現將二者分述如下:

  (一)六道輪廻:古德云:「色相有形,六道輪廻」,而佛法中所講的六道包括「天人、阿修羅、人道、畜生道、地獄道、餓鬼道」,人如果未能修到出離「上三界」,則必將仍於六道中繼續輪廻。《佛說四十二章》中,佛言:人有二十難,其中包括:「……豪貴學道難。……得睹佛經難。生值佛世難。……會善知識難。見性學道難。……」。人必須明白人的相體是「四大假合」(地、水、火、風),人必須修道,而且「非人相體,修道難成」,又「色是空,空是色,非色非空則是道」,既然「色相皆空」,人身就應把當機緣努力「以假修真」,方不致再於六道中輪廻,否則一旦淪於「地獄道」、「畜生道」、「餓鬼道」,則將受無量苦,這豈不恐怖?!

  (二)因果報應:因果分為血統業、冤親債主業;人的投胎是「帶業投胎」,人的一生也隨業流轉而受報;報在夫妻、子女、兄弟姊妹、或其他親眷、身體、事業、主雇、朋友、經濟或其他相關環境。

  又世人所言之因果,涉及「三世因果」,有些世人不明,以為有些為惡之人,卻事事諧偶,而有些為善之人,卻觸向坎坷,認為天下善惡無分,這種看法是不明「業理」所致。唐朝悟達國師於《三昧水懺》(中卷)提及:「……經中說言,有三種業。何等為三,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現報業』者,現在作惡,現身受報;『生報業』者,此生作善作惡,來生受報;『後報業』者,或是過去,無量生中,作善作惡,於此生中受,或在未來,無量生中受。若今行惡之人,現在見好者,此是過去『生報』『後報』善業熟故,所以現在有此樂果,豈關現在作諸惡業,而得好報。若今行善之人,現在縈苦者,此是過去『生報』『後報』惡業熟故,現在『善根力』,不能排遣,是故得此苦報,豈關現在作善,而招惡報。……」。過去也聽聞有人言:「欲知過去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做者是」,所以現世間,為善之人,人所讚歎,人所尊重,未來必招樂果。由此可知,人必須透過「修行」,行善斷惡,行十善,如能使「善根力」強,甚至可在此生中避禍,止十惡,這也是古德袁了凡於「了凡四訓」的啟示;而在來世,必招樂果,這也就是修行的積極意義。
所以,人如果明白上述「六道輪廻」、「因果報應」的道理,就可以明白人生是以「修行」為目的,而修行是透過「利他」而「自利」,所以人要以感恩的心和其他人同心協力,一齊前進,與人為善,開朗堅定,關懷他人,培養柔軟的心,願付出努力、「知足」,不自私、不貪求。

五、天地律法不同於人間司法

  自然的鐵則就是「因果律」,一切所作不空,如響斯應。每個人面對此一「天地律法」均無可逃避,按天地律法的運作,至玄至妙永不變,千年萬載不斷地運行,絕非人力所能對抗。試想,南亞海嘯、緬甸風災、921大地震……等天災地變,豈人力所能對抗?人面對大自然,必須尊天敬地,以謙卑之心,依道而行,才能使自己避劫難。

  「天地律法」不同於「人間司法」,人間司法是人為了規範社會秩序所訂立的法律,司法由人掌理、運作,一切講究證據,自可因人而異,且有些還透過人的奸巧應變,而有所遁逃。

  社會上所發生的司法案件,有些人雖犯罪,竟能逃過司法的追訴,這就說明是「人間司法」是有時而窮的;但天地律法,納乾坤,藏萬象,無所不包,人是無所遁逃的。

  人必須體會「人間司法」易躲,「天地律法」難逃,所以人必須如前所述,努力修行,培養德光,依中道而行。

六、透過生活感受因果律

  按天地律法的運作,至玄至妙永不變,千年萬載不斷地運行,絕非人力所能對抗。這其中的「因果律」,茲分以下四方面說明:

  (一)人與環境:目前地球環境,因人類過度地使用,形成氣候的變化,各處所生之災變,經常是驚天動地,這也是「人心」所召感。

  (二)人際之間:每個人與人相處,自己如願誠心待別人,別人則將以誠回報。就以美國的比爾蓋茲、巴菲特於成為富豪後,願將自己的財富之部分捐贈做公益,社會立即予以肯定,並因而獲得良好的聲譽。這就是所謂的「財散人聚」。相反地,有人不斷地運用各種方法斂財,且不擇手段,最後則導致「財聚人散」。

  (三)家人之間:每個人都有親眷,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先生不知善待妻子,動輒惡言相向、拳腳相加,致夫妻對簿公堂,離異收場,這都是自己所種之因,也是自己所收之果。

  (四)自己身體:人的身體是地水火風四大假合,人如能節制飲食、規律生活、調和四大,則身體健康;反之,如熬夜、煙酒、淫亂、暴飲暴食,身體健康必遭危害,身體則將以「生病」,甚至「暴斃」來回報。

七、人面對「因果律」應有的態度

  面對「因果律」此一不變的法則,人當如何呢?不外有二:

  (一)懺悔滅罪: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明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足見每個人必須懺悔,藉此「改過遷善」,《三昧水懺》中也說:人要藉發起「慚愧心」,觀罪性空,藉以滅除「三障」(煩惱障、業障、報障)。

  (二)停止十惡:人每天都是「身、口、意」在運作,透過身、口、意行善造惡。想要不受惡善的果報,就不要有十惡行。此「十惡行」,依《四十二章經》言,即「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淫。口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癡。如是十事,不順聖道,名十惡行;是惡若止,名十善行」。

  深信人如能確實發起慚愧心,懺悔滅罪,改惡修善,力行十善,則誠如袁了凡於《了凡四訓》中所言,積功累德,改造命運。這也就是人必須相信「天地律法」,力行「以道為宗」,才能發出「德光」!

  至於「人間司法」確有別於「天地律法」,人間司法規範人的言行,所以人的「身、口」為法律所規範,至於「意」則非法律所能規範。

  人如殺人、傷人,則構成殺人罪、傷害罪;人如侵竊他人財物,則構成「侵占罪」、「竊盜罪」;人如性侵或猥褻他人,則構成「妨害性自主罪」、「強制猥褻罪」;前述「殺、盜、淫」的「身行」為司法所規範。口出惡言,侮辱他人,則構成「公然侮辱罪」;虛構事實,散布於眾,誹謗他人,則構成「誹謗罪」,足見司法也規範前述「口」之惡行。至於「意」,本於「思想無罪」,則非法律所規範;但天地律法對於「不好的意念」,任何不好的起心動念,也都有不好的召感。足見人還是要深信「天地律法」,力行「諸惡莫作,諸善奉行」的原則,才能為自己召感善報!

八、修行尚須培德

  明白「道」之後,接著談到「培德」;中國人常講「道德」,在「德」方面,德有「功德」及「福德」之分。《六祖壇經》也將二者區分,經中說:「……造寺供養布施設齋,名為求福,不可將福便為功德。功德在法身中,不在修福。……見性是功,平等是德。念念無滯,常見本性真實妙用,名為功德。內心謙下是功,外行於禮是德。自性建立萬法是功,心體離念是德。不離自性是功,應用無染是德。若覓功德法身,但依此作,是真功德。若修功德之人,心即不輕,常行普敬。功德須自性內見,不是布施供養之所求也。是以福德與功德別。……」。所以,修行不能只注重「福德」,而忽略「功德」。

  國人一般常注重「行善」,尤其是「財布施」,而這可對治人的「貪念」,也可「結善緣」及積「福德」,固然也是良好道德累積的開端;但尚須注意「功德」的培養。人如能努力「修行」,且隨時照見自己的「心」;又清楚明白自己是否由「大我」,再到「小我」,最後到「無我」。如真能到達「無我」,就做到《金剛經》中所說的「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即「離四相」)。透過此種方式,戒除「貪」、「瞋」、「癡」,讓自己的德光更加發揮,這才是真修行!

九、努力修行,充實人生

  修行不外是「止惡修善」,人之行惡乃因「貪、瞋、癡、慢、疑、邪見」的作祟,透過「身、口、意」而造惡,所以要止惡修善,就必須回歸自性,開啟智慧,讓自己的靈性昇華,其方法則為行「八正道」,修菩薩行,具體而言:

  (一)布施:布施分「財布施」、「法布施」、「無畏布施」,使自己擁有一顆為世間、為人類的「利他心」。

  (二)持戒:戒除不可為的惡行,透過「戒律」,為自己的「身、口、意」畫出紅線,不逾越紅線造惡!

  (三)精進:努力工作、努力修行,不懈怠,像經營之神王永慶先生一生努力經營,照顧員工、關懷社會、幫助弱勢,這也是「精進」的呈現。

  (四)忍辱:不怕困難,忍耐到底,不因逆境而起瞋恚之心,隨時懷抱感恩之心,逢逆境也要做「逆增上緣」之想!

  (五)禪定:在紛忙的生活中,要讓自己有一顆澄淨之心,才可能照見自己,集中精神,讓自己「止觀雙運」!

  (六)智慧:透過上述五種方法,讓自己進入開悟的境界,使自己靈性昇華!

十、結語

  人在這一生中切勿虛度,而應把握「人身難得」的機緣,利用工作及生活努力「修行」,善待周遭所接觸的有緣人,廣結善緣,發揮「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廣修福慧,讓自己運用正確的心態及生活態度,發揮生命的正面意義及積極的價值。

  當前社會極為紛亂,日前尚發生妻殺夫,將夫之手、腳跺掉,又有男子將與同居女子所生小孩丟入滾燙的鍋中烹煮,諸如此類。

  當前的世界因人類的物慾橫流,荒誕之事層出不窮,又在經濟全球化的推波助瀾下,貧富差距日益嚴重,財富資源集中在少數人的手中,導致地球環境生態也嚴重失衡。我們面對這種現象,務必靜下心來,應加緊努力修行,堅定信念,自利利他,發菩提心,關心弱勢發揮和平的精神,轉變社會風氣,借假修真,這才能讓自己的一生更有意義,藉以邁向「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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