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在台北縣府507大型會議室舉行「都市更新講習法令政策班」。

該活動由丁致成執行長主講「都市更新導論」,介紹到「都市更新是什麼?」、「都市更新對市民有什麼好處?」、「那裡該做都市更新?」、「誰可以做都市更新?」、「都市更新要多久及程序如何?」、「如何推動都市更新?」

再來由黃秀源科長主講「都市更新相關政府政策計畫」,介紹都市更新法令規範及其他與都市更新有關的獎勵制度。

最後由林雲鵬主任主講「都市更新最新修訂法令」,共談到:
1.都市更新條例
2.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3.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作法
4.都市更新之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愈來愈受重視,民眾有了解的必要,我也將於2010年6月17日在聯合報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陳曉祺律師共同主講:「如何以協議合建進行都市更新?」歡迎對此議題的民眾前往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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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