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對李晶晶小姐不斷透過代理人及媒體,用曲解事實的方式對外指摘,王泉仁深感無奈與心痛:

王泉仁聲明,與李晶晶婚姻訴訟的爭端,起因於李晶晶小姐的情緒管理問題,數次無理由動手打他,令他在婚姻關係中,隨時處於暴力的陰影下,倍感壓力。想不到李晶晶小姐無意面對問題,卻於去(100)年,用欺騙的方式將女兒及保母一起帶到美國後,不依原先約定返家,迄今仍滯美不歸,不顧他(王泉仁)多次的呼喚,就是不回頭也不回國,隨後李晶晶小姐就先在美國提起分居訴訟,令他(王泉仁)倍受思念女兒及失去家庭之苦;接著又有所謂知情人士以莫須有的「懷疑」、「聽說」向周刊爆料,企圖以打擊或抹黑他(王泉仁)形象的作法,轉移李晶晶小姐婚姻暴力的事實。然後又見透過代理人於訴訟中引述,凡此種種都與李晶晶小姐對外宣稱要挽回婚姻云云的說法,嚴重背道而馳。面對李晶晶小姐滯留美國、剝奪父女親情的打擊及無愛作為,他(王泉仁)已盡最大的努力,卻仍無法喚回李晶晶小姐帶女兒返台,讓婚姻已難以繼續。他(王泉仁)將近一年獨自面對婚姻暴力陰影、思念女兒的痛苦,以及媒體壓力,感到相當無奈與疲累。因案件調解程序已結束,目前進入實體證據、理由的審理,故他(王泉仁)將委請律師代為出庭,以減輕目前身心所受的壓力。         
二、李晶晶小姐透過律師指摘未負擔女兒扶養費,是曲解事實的無理說法:
王泉仁聲明,他(王泉仁)對於女兒一向呵護備至,自女兒出生起,雖另外有聘請保母輪流照顧,但夜晚他仍與女兒同睡並親自餵女兒喝奶、拍背,甚至親自為女兒洗澡,所有女兒所需費用亦全部由他(王泉仁)負擔,連李晶晶小姐帶女兒到美國的機票都是他(王泉仁)支付。縱使李晶晶小姐將女兒帶到美國不歸,至今家中所有物品及相關人員均維持不變,為的就是等女兒隨時可以回臺。今李晶晶小姐未經他(王泉仁)同意,將女兒帶到美國不歸,剝奪女兒享受父愛的權利,不顧他的呼求就是不回來,如今又透過律師對外指摘未負擔女兒在美國的撫養費云云,李晶晶小姐不但未揭露王泉仁負擔扶養費的事,也忘了自己對女兒也有的扶養義務,難道這是李晶晶小姐於101年1月4日先在美國提起分居訴訟的目的嗎?王泉仁對於李晶晶小姐,未以女兒權益為優先考量的作法感到十分地遺憾!


聲明人           王泉仁
代理人楊芳婉律師事務所   楊芳婉律師
代理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黃斐旻律師、陳啟豪律師                   
中華民國10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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