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513上午前往華東師範大學法律系演講,由陳群副校長親自接待,並由郭為祿主任、黃欣主任等人陪同。

 

我以《從財產權與公共利益之觀點談臺灣的都市更新》為題,進行演講,演講之後,並進行Q&A,同學很熱烈地提問,我均逐一予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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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