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提升律師執業技能的164個細節

張勇著‧法律出版社出版

這本書是我於5月14日下午前往上海的一家書城所購,買了之後,利用二個晚上將之看完,本書作者的文筆相當不錯,提出不錯的見地。

大陸這類的書近年來出版的很多,而台灣卻很少,我一直很憂心,希望台灣資深的律師們動手寫下經驗,好讓年輕的律師能有所傳承。

本書作者提到以下觀點:

1.法律技能決定著律師的未來,律師要以「法律技能」實現法律知識能量的釋放,方可造福於社會,真正實現法律知識的價值。

2.律師做事要有嚴謹的態度。

3.律師必須明白以下二點:(1)律師的技能是藝術;(2)懂得利用網路資源;(3)外語能力。

4.律師想獲得成功,並達到職業的顛峰,必須具備(1)外表端莊;(2)個性;(3)語言能力;(4)學識;(5)謙卑。

5.律師的行為規範必須遵守,它是律師自我發展的要求,也是整個社會對律師的要求。

6.律師對當事人最重要的道德是(1)保密的義務(duty of confidentiality);(2)竭盡全力清除程序不公的現象(procedural irregularities)。「執業技能」加上「執業道德」才能成就卓越的律師。

7.「誠實」和「正直」是律師業中獲得成功的首要因素,律師的責任在於合法地、有說服力地提出辯護理由。

8.律師不能懶惰,律師要謹慎敬業並且貫徹始終。

9.律師要注意知識的更新,不僅應通曉法律,而且還必須有廣泛的文化知識,所以要博覽群籍,有淵博的知識。

10.律師必須是精神上強健的人(律師的精神意志力=勤奮+守紀律),律師應該胸懷寬廣、處變不驚、充滿自信、意志堅定。

11.律師要有表達能力,包括「書面表達」和「口頭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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