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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3日上午11時30分,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出席並主持中華人權協會第十六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出席人員還包括:高永光副理事長、查重傳、周志杰、鄧衍森、李復甸、連惠泰、王雪瞧、鄭貞銘、蘇詔勤、陳瑞珠、林振煌、李本京、葛雨琴、呂亞力、厲耿桂芳等理監事及秘書長吳威志等人。

  會中針對各項會務事項進行討論,會議至下午1時30分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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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1月20日經濟日報A6版記者陳美玲「代銷業慘兮兮,建商照推案!」的報導稱去年房市政策利空不斷,包括囤房稅、央行擴大信用管制,豪宅稅甚至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以及九合一選舉干擾影響,買方裹足不前;相對來說,賣方目前僅降開價、死守成交價,買賣雙方對價格仍無共識,市場交易轉淡。

  以「成屋」為主要銷售的麗寶建設指出,房市氛圍低迷,公司也不會逆勢操作,而是以三大策略強化公司品牌力,如透過老客戶介紹新客戶,或是利用麗寶機構旗下的飯店式服務,為建案加值,創造品牌區隔。瞄準舊客戶第二代買屋商機,推出買房免代書費等優惠。房市轉淡,建商多在此時強化自身品牌力和產品區隔,藉由加深客戶印象,提高建案和品牌的能見度,才能在房市買氣回籠時,獲得青睞。

  相對於建商,負責第一線銷售的代銷業者在推案現場的來客稀落下,則以減少案場編制人力和提早下班來因應,部分業者更提早放春假來過房市寒冬,呈現建商、代銷兩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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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1月20日 聯合報A6版記者陳乃綾、周志豪、鄭媁「美麗灣條款,占保護區海岸營利民宿恐得拆」的報導稱「海岸管理法」(條款如後)的立法重點,除明確界定海岸地區管理範圍外,係以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訂定海岸保護、防護及利用管理原則,指導特殊地區的海岸保(防)護計畫,建立整合管理平台。

  立法院104年1月9日三讀通過《海岸管理法》,未來不允許如台東美麗灣、宜蘭蜜月灣占用國有海岸地營利行為,否則可連續開罰五萬元至改善為止。

  內政部要在新法公告施行後半年內劃定「海岸地區範圍」,兩年內公告實施,包含一、二級海岸保護區和防護區的「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新法上路後,將畫定一、二級保護區,杉原海岸若未來核定為一級保護區,位於其上美麗灣渡假村無論合法與否,都將拆除。此外,該法也讓原住民文化慶典活動空間納入保護範圍。該法明定,近岸海域和公有自然沙灘不能獨占使用,且要保障公共通行。美麗灣建築在沙灘上,又堵住民眾通行往沙灘的路徑,未來營建署也可依此檢驗美麗灣渡假村的適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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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2日下午2時,李永然律師前往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出席「2015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與發展潛力調查報告」發布會,由黃呈琮理事長主持,計畫主持人呂鴻德教授進行報告,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工業局局長吳明機等人與會,李永然律師擔任此一調查計畫審查委員會執行委員之一,也到場聆聽調查報告結果,以了解台灣貿易競爭力於全球發展潛力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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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1月19日蘋果日報A5版記者范道瑛、陳以昇「社區抵制寵物 女被迫搬家」的報導稱台灣社區禁養寵物事件糾紛卻層出不窮!因社區管委會通過「禁養規約」,限期要飼主一個月內「處理掉」,飼主雖不滿「憑什麼要我驅逐如家人的寵物?」,仍因割捨不下年邁愛犬,不得不賣屋搬家,而同社區另名飼主則將愛犬安置寵物旅館。主管機關指管委會有權訂禁養規約,動保團體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惡法,將讓欲收養流浪動物者望而卻步。

  台中市都發局住宅管理科股長林隆安說,社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得以規約禁養動物,若住戶違規,該科將處三千至一萬五千元連續罰鍰。農委會統計,全台家貓、家犬逾兩百三十二萬隻,較四年前增四十餘萬隻。

  寵物友善協會執行長路易斯說,禁養寵物是「寵物歧視條款」,「這惡法會讓許多人打消認養流浪動物的念頭。」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研究員劉盈如指此舉係「多數霸凌少數人,嚴重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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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4年1月17日自由時報A4版記者謝武雄、鄭淑婷「學、法界籲航空城『歸零』重來的報導稱: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台灣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等人,都呼籲市府將航空城計畫「歸零」重來;政府長期以「老大」心態,動輒以經濟發展為由強徵民地,這是不對的;航空城主要是為了「產業專用區」而開發,選前桃園縣府招商簽下新台幣三○五億元的「投資意向書」都是空的,更遑論創造二十六萬個就業機會、帶動二.三兆元產值等呼口號式的預期成果,「大埔事件」殷鑒不遠,桃園市政府要以更務實的態度,先讓航空城計畫「歸零」,重提興辦事業計畫。

  桃園市長鄭文燦將航空城公司的相關帳冊及資料移交給廉政署調查,並強調,航空城計畫的主導權在中央,市府一貫立場是「要綠色經濟版航空城、但不要炒地皮」。他對行政院已核定的航空城計畫「不完全背書、也不會任意反對」,他不任意調整範圍是因內政部營建署已核定都市計畫範圍,他身為地方首長,如果未經透明化的討論就任意表達縮小或變更的言論,反而會造成土地炒作的誘因,對於不參加區段徵收的地主,經過細部計畫檢討後,只要不妨礙主計畫就可剔除。

  筆者認為台灣的各種產業專區開發計畫案或是都市計畫案,長期都是關心台灣民眾而設,但只要一經過改朝換代,所有前朝已定案的計畫,就完全會被有心人士操弄翻轉否決,而造成資源浪費及納稅人的錢,重新又來一次的資源計畫浪費,這樣的「本位主義」,「政治掛帥」的一意孤行,台灣如何往前邁進,台灣百姓又如何幸福,台灣鄰國已超越台灣。過去台灣原是四小龍之首,現在台灣鄰國國家已一一超越台灣,現在我們卻是吊車尾,我們已沒有太多的本錢花在政治口舌之爭上,民眾辛苦的在這塊美麗寶島上努力打拼,但政府跟一些政治人物卻長期以「老大」心態,不把眼光放遠,讓台灣停止往前邁進發展,盼政府與政治人物們應該要為民眾幸福一起拚,不要有多頭馬車心態,讓民眾對政治人物失望,對政府沒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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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自民國75年加入國際扶輪社,在近30年期間內盡心盡力、熱心奉獻,因此獲得國際扶輪3520地區總監林谷同頒發感謝狀乙張,感謝李永然律師對於國際扶輪社長久以來的付出與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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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月10日中國時報A6版記者陳芃所撰「226違建限期不改3月23起全拆光」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大動作宣布226處違建若期限內不改,將強制拆除。北市府公布細部修法,凡2004年以前興建,屋主必須先改善到2間房以下,若不自拆,民國104年3月22日起讓北市府建管處執行強制拆除,將會全部拆光。台北市建管處長高文婷表示, 如果3月22日未改善,就將雇工拆除,預計六月底前完成作業。建管處目前以2005年後所搭建的違建,列優先拆除名單;針對低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居民,已協調都發局提供基河三期、永平中繼國宅共52戶供申請,以半年為期。另外,都發局提供住戶申請「仲介費補貼」,民眾找到合法住所、完成簽約後,可持仲介費收據、租約影本申請;金額最多為租金一半,且不得超過9000元、一次為限。住戶如有需求可撥1999轉1633,有專人協助;租約糾紛則可洽「法務局」。

  筆者認為北市府這次真的有拆除違建的決心,建管處、都發局或法務局開始做橫向聯繫作業,提出良好的配套措施,避免因違建拆除所衍生的社會問題或租屋糾紛,期待這次北市府能順利將拆除違建,降低其所衍生的公共安全問題,各地方縣市政府也可以趁此機會了解,並且起而效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違章建築」在台灣是一存在數十年的老問題,很多政治人物基於「選票」的考慮不敢動手,導致「違章建築」問題日益嚴重。由於《建築法》規範「建築行為」;如果違建不拆,則《建築法》形同虛設;台北市政府有此魄力,值得喝采,希望違章建築能被徹底解決。台北加油!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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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月10日聯合報AA2版記者江碩涵所撰「浮洲合宜宅快完工 446戶出租」報導,內政部營建署公告,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快完工,民國104年3月起陸續交屋,除4009戶出售外,還有446戶將出租,權狀坪數23至55坪,每戶月租金新台幣7100至15800元,管理費每坪新台幣60元。新北市府預計,最快民國104年1月底公布承租資格,北市、新北市、桃園、基隆等大台北都會區經濟弱勢的就業、就學青年皆可申請承租,4月公告中籤名單,6月即可入住。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官員指出,浮洲合宜住宅由新北市府負責辦理出租承租資格訂定與審查作業、日勝生集團負責營運出租管理10年,民國104月截止並抽籤公告中籤名單,5月中籤民眾可前往看屋,6月即可入住。住商不動產新北市區協理趙中康分析,以該租金來看約是市價7折,且浮洲合宜住宅是全新完工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居住品質。不過他也表示,因當地為新開發區域,生活機能較差,且距離浮洲車站走路得花10分鐘,最近的亞東醫院商圈得花上20分鐘車程才能抵達,租屋者最好自己擁有交通工具,否則會因生活機能差而不適應。

  筆者認為浮洲地區位於板橋西部,交通及商業機能較不發達,因此計畫承租的民眾可以先行了解該地區居住環境;不過隨著人口、店家陸續遷入,其生活機能應該會逐漸良善,有興趣的民眾,記得注意近期所公布的承租資格,以避免錯失申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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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民國104年1月13日蘋果日報A3版記者潘姿羽所撰「新北都更第4案 五股拿到建照」報導,新北市「簡易都更」邁向第4案,五股區登林路都更案於民國104年1月13日取得建造執照,新北市府表示,老舊房屋安全堪慮,且現在步向高齡化社會,未來除加速老屋重建,也規範建築須提供高齡者友善設施。新北市府簡易都更已有4案核准建照、12案審議中、22案整合中。簡易都更第4案位於五股區登林路,雖是住宅區,但早期配合產業發展以工廠使用為主,如今將改建為總戶數66戶,地上14樓、地下4樓的住宅,留設440平方公尺的小型鄰里公園,提供4公尺人行道及協助開闢8公尺計劃道路。「簡易都更是好事!」昇陽建設總經理簡伯殷樂見政府推動簡易都更,「政府訂出規矩,讓程序快很多,增加業者意願。」但他也表示,都更困難在整合,希望公權力協助整合,才能真正改善都更問題。

  筆者認為在《都市更新條例》尚未修法完成前,「簡易都更」與「公辦都更」的比率會高於以往,有鑑於此,希冀各地方縣市政府能加速簡易都更的審查程序,並且透過公權力協助整合,才能儘速將老舊建物汰換,提供更好的居住環境與生活空間予民眾。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各大都市很多地方都有進行都市更新的必要;新北市在推動「簡易都更」是有一定的成果的。但最終台灣的都更仍須全面進行,這樣才能確保「居住品質」。希望立法院能快速通過《都市更新條例》,回應人民的期待,不要因立法怠惰而延宕了台灣向前行的進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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