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未分類文章 (260)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2020年12月23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好友麥主席長公子婚宴,特地前往祝賀,當天晚上由朱立倫前市長擔任介紹人,致詞內容非常生動有趣,鼓勵年輕新婚夫婦加強生命傳承,現場李律師並與一些好友相聚,共同祝福新人百年好合。

23153713-E312-4839-8492-5ED37582E190

A032DAF1-4B85-4061-A6CE-9C3907FA515B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10月14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忠美扶輪社例會,由李偉嘉社長主持,會中邀請林芳朱女士演講,內容非常精彩,不愧為業界行家,會後大家合影留念。

S__6422547

3AB2CEAA-CE1B-4147-85FC-44D205FA7AAB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時,法藏法師丶見胤法師及一群關心宗教人權的居士,一同前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拜訪李永然律師,針對宗教人權議題進行交流,並完成送出國家人權報告中關於「宗教人權」的影子報告。

8DE8BEDE-9376-4B1B-825E-51B4DDD7C1BE

117832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9-07-3888中華道宗季刊109年9月第55期第44-51頁》

一、當前社會因貪圖財物做出犯行,層出不窮
  社會規範除「道德」、「法律」之外,就是「宗教」,「宗教」在台灣發揮了極大的力量,成為社會的安定力。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8月25日晚間,李永然律師以前世界總會總會長身分出席台北市傑人會月例會,分享加入傑人會的感想,會友並為張正中丶李律師⋯等八月壽星慶生。

71E51C6F-E1DD-42F0-B7A7-0F7BB3EA0625-L0-001

FB8A73BC-D512-4752-B62B-C1E186E1511B-L0-001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7月31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企經協會台商張老師七月份月例會,會議由高長理事長主持,李律師與張秘書長兩人合影留念。

IMG_6917.jpg

0ED2B24F-2B58-477F-BB27-9D0BD94AD4C8.jpg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李永然律師

問題:大大公司針對自己公司的一項「發明」取得「專利權」大大公司如欲利用「授權」方式,藉以取得利益,在法律上應有那些認識?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7月29日中午,李永然律師與好友石理事長丶張大律師丶蘇大律師四人餐敘,開心聊天並合影留念。

C6308CFF-C3F4-43C7-BA0C-7D127EDD92F7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6月17日晚間,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出席美生會六月份例會,會中邀請到謝金河先生主講「疫情下的台灣經濟」,約有80餘位會友來賓參與,由周吳添副理事長介紹主講人,郭會計師致答辭,大家對於當前的經濟狀況有了更多了解,最後所有出席者合影留念,活動順利結束。

S__7028743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李永然律師

  聯合報民國109年5月9日A8版刊載一則「台塑少東妻認買假畫獲利退錢」的報導,該報導稱:台塑少東王文堯妻子林仟惠女士三年前到「大藝家畫廊」購買中國藝術大師吳冠中四幅畫作,匯款上千萬元卻未見真跡文件,於是主張「受騙」,而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原告林仟惠女士勝訴。
  由上開案例,深感在當前社會充斥的「詐騙」、「吸金」…等行為,行使詐術或違反《銀行法》進行「吸金」之犯行的行為,往往基於「貪念」作崇,不循「正當方法」或從事「正業」,卻運用「不正當方法」,甚至甘冒《刑法》犯罪;或從事「邪業」,進行斂財,這已經是十惡行中的「貪」、「盜」行為,污染自已的「心性」。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6月10日晚間,中華人權協會高思博理事長召開工作委員會議,討論包括:司法、獄政、宗教、賦稅等議題,李永然律師以名譽理事長身分出席會議,並與出席人員合影留念。

S__42352733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李永然律師

一、何謂「自辦市地重劃」?
  我國為了擴大辦理重劃,藉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於是有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重劃會」,並辦理土地重劃的機制(註1)。目前《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46條至第56條的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賦予重劃的實施者諸多獎勵,而地方地政機關僅扮演較屬「消極」或「被動」的角色;所以,此種機制具有「公私協力」色彩。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據媒體報導,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公司200億被判刑有期徒刑三年入監服刑,於今年三月提出聲請假釋,卻被駁回後,於今年七月再次提出假釋聲請,最終矯正署仍於複審後予以駁回,其理由為審酌其所涉掏空案,犯行情節重大、「犯後表現」與「再犯風險」不符假釋條件。

  長期關注監所人權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表示,「假釋」是我國矯正執行中極重要的一環,在《刑法》、《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都有相關的規定,受刑人可依照其標準提出聲請,經審查後決定准駁。現今監獄依賴「假釋」以管理教誨受刑人,而受刑人則為了獲准假釋,而願意服從及配合管教,因此「假釋」制度十分重要,社會與獄政機關應對此多予以重視,並健全我國之假釋制度,讓受刑人能早日回歸社會,改過遷善,這才是社會之福。有關「假釋」制度的現況,在永然文化公司所出版的「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一書中有專章介紹,受刑人或其家屬們可將之做為參考。

....................................................................................................................................................................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9年4月10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忠美扶輪社例會,由社長陳建民主持。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9年3月13日下午二時,李永然律師應代銷公會之邀前往演講,講題為「共有不動產管理與處分的法律解析一兼談居住權保障與預售違約酌減」,以專業的角度向現場人士解説共有不動產管理與處分的法律問題。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事務所實習期間,遇到許多的法律案件與我們在學校遇到直接、專業、單一的法律問題不同,常常是多個法律爭點、事實爭點糾纏在一起,就連簡單的閱讀卷宗並標記出重點這種在學校重複了無數次的事情,轉換到實務上,需要站在不同的立場為案件尋找突破點,而所需要標註的重點自然也不同,枝微末節的細節都可能是案件的關鍵,與在學校單純的整理事實爭點、法律爭點大不相同。而我至台北所實習的第一天就著實地被震驚到,與課堂上接觸到的法院判決不同,一份案件的卷宗竟足足有二十多卷,光是閱讀就是一大挑戰,更何況是在這之中找到可用之點與突破口,第一天實習的我在剛開始閱讀時,常常擺錯重點,標記許多不甚重要之事,但在律師的提點下,讓我猶如醍醐灌頂,能夠更精準地尋找案件重點。但讓我收穫最多的便是書狀的撰寫,曾經以為聲請狀的書寫就是一份制式化的文書,但在律師的教導、提點下,讓我了解到一份「好」的文書需要具備的要件,不是單純的文字書寫,更需要融入人性,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才能寫出讓人信服的內容,也非常感謝律師一次次地為我指出不足之處,並指引我書寫方向。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9年元月23日晩間,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舉行理監事會,由高長理事長主持,李永然律師以副理事長身分出席,了解會務發展。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9年元月22日晚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舉辦尾牙活動,由李復甸理事長主持,李永然律師丶劉理事丶趙理事⋯…等人均出席,並合影留念。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法律生活營第二十一期的同學們,很高興也頗羨慕你們在高中就有機會接觸法律,更讓人驚喜的是,許多同學早已對法律興趣濃厚,而爭取來參加這次營隊!


在我青少年時的台灣那個年代,接觸法律是「成年人」及「法律人」的事,是既嚴肅也頗花錢的事,一般人難以親近。在我接觸了法律、認識了老友李永然律師後,逐一的發現,法律不只是案件與職業單純的合作關係,而是寬闊無邊界的生活融合,有多重的意義與多層面的運用方式。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法律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尤其是社會愈文明進步,人際往來更廣泛更頻繁,就可能衍生出更多更複雜的法律問題,做為一個現代人,不能不了解法律知識,更不能自外於法律之門。近些年來,大學法律科系,始終是高中學生做為升學選擇的熱門科系之一。


身為國內知名法律專家的李永然大律師,非常難得他十分熱心公益、關心年輕學子,對於增進高中學生的法律素養、培植年輕一輩的法律人才,不遺餘力,他的精神值得敬佩,另外更結合社會善心人士,一同出錢出力,打造出專為高中同學接觸、了解法律的「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不僅李永然律師個人在百忙之中全力投入營隊籌畫與運作,更引進具有專業素養的法官、檢察官與學者、律師群,擔任營隊之授課與法律諮詢,參加的同學,除了免費外,營隊也提供精緻中餐,還有獎金與獎品贈送給表現優異的學員,其用心可見一斑。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