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法律生活營第二十一期的同學們,很高興也頗羨慕你們在高中就有機會接觸法律,更讓人驚喜的是,許多同學早已對法律興趣濃厚,而爭取來參加這次營隊!
在我青少年時的台灣那個年代,接觸法律是「成年人」及「法律人」的事,是既嚴肅也頗花錢的事,一般人難以親近。在我接觸了法律、認識了老友李永然律師後,逐一的發現,法律不只是案件與職業單純的合作關係,而是寬闊無邊界的生活融合,有多重的意義與多層面的運用方式。
我們都知道,善法亦法,惡法亦法,善用法律、不當用法,四種情況在現實生活相互交錯下來,就會有不同的結果,有的符合公平正義,有的是非混淆不清,所以立法院會為了一個民生法案或重要的經濟法案爭執不休,少數法院的烏龍裁判會誤了當事人一生,正義的包青天則被賦予曠世的美名,而律師可能是「魔鬼終結者」,也可能是「魔鬼代言人」,這些人因不同意見與作法,結了讓我們樂見的美麗果實,或者不樂見的臭名、遺憾。
因而,法律非常重要,讓法揚善,讓台灣的法治環境越來越好,是用法非常重要的事,也應是法律制定的目的。李永然律師推廣法律、成立出版公司及法律研究中心、著書演講三十多來年,著實不簡單,他把存在於生活中各角落的法律,一一挖掘出來,讓民眾聽懂、讀懂;現在,他成立了「法律基金會」,更進一步的把法律「送」到你我大家的眼前,例如舉辦高中法律生活營,我身為他多年好友,非常支持!
「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自成立以來參與多項公益活動,協助台北市政府辦理青年脫貧活動及失業勞工子女獎學金計畫、協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照顧弱勢榮民遺孤、協助新北市政府辦理青少年自立發展方案,及協助高雄市、台南市、基隆市政府等幫助弱勢兒少、送愛到災區關懷弱勢傳愛行動等,八年多來數十件的公益活動,貫徹王月蘭女士關懷弱勢與栽培青少年的理念;「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則以獎助學生向學,推展家庭、社會、法治與新聞教育,關懷藝術及環境教育,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推動及贊助社會等教育公益活動,以提振全民教育及改善社會風氣為宗旨。與好友李永然律師分別在不同的路上推動善念、培育青少年,今天,我們更願攜手合作,由你們來當種子,由「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王月蘭慈善基金會」和「永然法律基金會」一起努力灌溉,讓法律生活營萌芽、成長,讓法律越用越好!
財團法人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
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 董事長
王文洋
中華民國10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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