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4月24日經濟日報A18版記者陳美玲所撰「900億元都更卡關 建商叫苦」,與同版記者尹俞歡「陳威仁:違憲條文無法補救」報導,《都市更新條例》違憲條文將於民國103年4月月26日失效,目前有90件都更案被卡住,凍結金額至少新台幣900億元,以利息2%計算,每天須支付近新台幣500萬元利息,房地產業者指出,除增加業者負擔、耗費社會資源,都更停擺更將造成社會成本加重。

  遠雄建設民國103年以來拿下五筆公辦都更案,未來推案總金額破新台幣200億元,扣除獲利二成且以2%貸款利息計算,相當於每天需付約新台幣100萬元利息。遠雄建設執行副總經理黃志鴻表示,扣除利潤後,公司在都更案所花費的金額可能達新台幣180億元,但因是在三至四年間逐年投入、分攤,因此每天需支付的利息估計約新台幣25萬至35萬元。

  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涉及違憲法條的事業概要「已經沒有辦法(補救)」,至於都更案需增加聽證會及資訊公開的部分,行政院已發布修改後的施行細則,民國103年4月26日原條文失效後即生效。陳威仁部長說,內政委員會的都更條例召集人邱文彥、姚文智已很努力趕進度,但受到學運影響,最終無法如期完成修法。因應條文失效,內政部已公布都更條例部分條文失效後的處理措施,盼能將影響降到最低。內政部所提的解套方案,無法解決事業概要審核門檻問題。

  筆者認為內政部已盡力補救《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失效後的問題,但是立法的速度仍然無法趕在失效前修法完成,無論對地主及建商造成很大的衝擊,而建築業又是內需的火車頭產業,斷然地停擺或中斷,勢必對國內經濟造成影響,期望立法院仍可以在這個會期順利修法完成,讓尚未核准或新申請的事業概要,能夠進入審理或受理階段。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自學運以來接連不斷的街頭抗爭,已影響台灣的正常運作;如果持續下去,對台灣的經濟發展非常不利。馬政府必須認真思考未來如何運作,讓合法受保障,違法被抑制,這樣社會才能正常運作,國家才能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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