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永然開講:庶民法律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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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6日中午12時至1時,李永然律師受台積電之邀,向員工進行演講,講題為「從不動產觀點談夫妻財產制」,和在場的員工們分享常用的法律知識,大家的反應也很熱烈。
  此次來回新竹,我都是搭乘高鐵,深感高鐵帶來的便捷性,以往要花費很多時間在乘車,如今高鐵的開通,改變了生活型態,為忙碌的商務人士節省了時間,也更提高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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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5日晚上6時30分,李永然律師受台北市地政士公會之邀,至國軍文藝活動中心1樓戲劇廳演講,講題為「地政士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認識與因應」,現場出席的地政士們反應熱烈。同時李永然律師也獲台北市地政士公會聘為第八屆法律諮詢委員,並頒發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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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講人:李永然律師、張謀勝律師  文\編輯組
  每日辛苦所賺得之錢財,倘若所借非人,或將房子、土地為他人借款提供作擔保者,就如同被盜賊偷走一般,有些人更悲慘,省吃儉用一輩子,累積一些財產,卻在很短的時間內化為烏有,若此,還不如捐獻給「公益團體」更具意義。所以「預防勝於治療」,不要被倒帳才最重要;千萬不要因一時的善心,而讓自己的財產一去不回;將錢財借與他人,或將房子、土地為他人借款提供作「擔保」時,也千萬要小心。
  於民國一○一年九月二日(星期日)下午二時,於群真會館三樓舉行法律講座,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張謀勝律師兩人進行專題演講剖析「如何保障自己的債權?」,兩位律師均提醒眾人於進行金錢借貸給他人時,必須先做好相關的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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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25 日下午5時,李永然律師應「台北市葉氏宗親會」之邀前往演講。大會由葉照雄理事長主持,現場共有近150人參與,李永然律師主講「繼承權益法律知多少?」
  李永然律師除剖析繼承權順位、應繼分、特留分、遺囑、抛棄繼承......等,並於現場回答聽眾的提問,李律師且贈送現場聽眾每人一本「天元生活法律手冊4--不動產及財產權」法律手冊。
  「台北市葉氏宗親會」並頒贈感謝獎牌乙面,感謝李永然律師的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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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上午9時,李永然律師出席由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台北市立成功高中承辦的「台北市101年度公私立高級中學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系列活動--高級中學學生輔導工作執行小組成員專業督導及研習」活動,並進行演講,講題為「校園學生輔導及學生事務工作相關法律實務問題研討」,並贈送在場每位研習人員「2011台灣人權指標調查手冊」、「天元生活法律手冊4」各一本,承辦單位成功高中李慶宗校長也特致贈李永然律師感謝狀一紙。

校園學生輔導及學生事務工作相關法律實務問題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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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4日下午2時至4時,李永然律師與簡嘉宏律師前往天元宮演講,講題為「買到有瑕疵的房子,如何尋求法律救濟?」,並贈送每位聽眾一本「天元生活法律手冊4」,現場民眾反應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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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元宮坐落於新北市淡水區水源里,近三年多以來,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共同舉辦「天元生活法律講座」,每次講題皆攸關民眾權益,參加者相當踴躍。另外,也由善心人士捐印出版「天元生活法律手冊」,至今已出版三冊,獲得讀者熱烈迴響。

  而本次的手冊主要則是以「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益」為主題,由本人、本所同仁張謀勝律師及永然地政士事務所的李廷鈞地政士共同編寫。在「不動產」方面,內容包括民眾對實價登錄的應有認識、辦理不動產信託的相關問題、出租房屋的法律須知、管理費與公共基金以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的相關問題;在「其他財產權益」方面,則是對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和債權確保方面做介紹。希望讀者能從本手冊中吸收關於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益的法律知識,俾增進對這方面的認識,將來若遇到相關問題時,不致於求助無門。

  俗話說:「法律不是保障好人,也不是保障壞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希望可以透過這本手冊的發行,推動法治教育、普及法律常識,讓大家都能對法律有基本的認識,才不會因為不懂法律而無辜受害、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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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黃隆豐博士、李永然律師
  隨著時代的變遷,台灣早期農業社會民風淳樸,雖在物質缺乏之下,人民仍本著刻苦耐勞、勤儉向上的本性,知福惜福過著簡單、快樂的日子;但隨著經濟快速成長,轉變到現在科技發展快速的二十一世紀,個個豐衣足食,人心已受物慾橫流所淹沒,總想不勞而獲,奸詐之心油然升起,詐騙手法更是層出不窮,真令人防不勝防;目前不僅犯罪率及犯罪人數節節升高,犯罪年齡更有逐漸下降的趨勢。諸多的犯罪行為中,以「竊盜」、「收受贓物」和「詐欺取財」最為常見,許多不知情的民眾在好心、熱心之下,反被利用而誤陷法網,甚至莫名其妙地遭認為涉嫌犯罪共犯,而遭受無妄之災。
  為提高法律素養及避免無端成為別人犯罪下的無辜受害者,於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一日(星期日)下午二時,於群真會館三樓舉行法律講座,邀請黃隆豐博士及李永然律師,希望透過此一講座,讓聽講者可以隨時隨地提高警覺,防止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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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
  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雙方能決定在一起攜手共渡相伴到老,是一種緣份,也是一種修行。然而,夫妻相處的過程中免不了因為子女教育、金錢分配等問題而意見相左,當中若能充份的溝通,互相包容與體諒來解決問題,便可歡喜收場。但是,如果在婚姻關係中無法白頭偕老,也該好聚好散,祝福對方。不管結婚或是離婚,二者都是人生重要的轉捩點,如何在分與合的關係中處理得宜,值得大家共同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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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日上午10時,我前往「台北市進出口公會」演講,這已是第二次前往。
此次演講以「企業如何利用法律保障自身權益」,共有180 餘人報名。我介紹了勞動法令、契約訂立、智慧財產權及糾紛的解決,隨後並進行Q&A,由於提問的人甚多,有點欲罷不能,我也同意將來再為大家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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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6日中午12時至1時,我應台積電之邀到新竹來做專題演講,講題為「法律翹翹板-您不可不知的兩性權益」,現場有來自竹科、中科、南科約300位的同仁,這次的演講內容除了提到結婚、夫妻財產、離婚、婚外情的法律責任外,也特別和在座的同仁談及職場性騷擾與性別歧視、性騷擾的個案及認定、職場性騷擾的法律適用分析、性騷擾被害人採取法律行動應行注意事項等工作上相關的兩性問題。演講結束後,現場問答時間,有10幾位同仁發問與我互動,時間雖短,但大家的反應都很熱烈,我也贈送每位出席者一本「市地重劃權益法律手冊」,希望大家可以增進不同領域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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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7日下午2時至5時,我前往台灣大哥大演講「從法律觀點看工作與生活」,現場有一百多位主管員工,大家對這個議題都非常感興趣,我也贈送在場每位一本「市地重劃權益法律手冊」。這次演講的內容包括:「工作與生活」均離不開法律、工作中必須具備的法律觀念(商務契約的訂立、注意智慧財產權的法律--以數位內容之著作權為例、隱私權的保護--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例、網路行銷應注意的法律)、生活中必須具備的法律觀念(對財產權的基本認識、對夫妻財產制的認識、不動產取得、處分、使用、管理的法律須知)、享受均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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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日下午2時,我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張謀勝律師一同受邀前往「天元宮」演講,主題為「如何保障自己的債權?」,現場葉照雄、陳茂慶、楊湘羚、陳坤煌......等近百人出席。現場許多聽眾提問,我們兩位均予以回覆,大家期待2012年11月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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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徐惠珍律師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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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問題:甲向乙借貸一筆金錢,乙以自己的房子設定抵押權予甲,抵押權人甲於行使抵押權時,有何應注意事項?

解析:抵押權固有「普通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分,而抵押權人係以抵押物的價值用以擔保其對債務人的債權;因而,如債務人之債務到期未清償時,債權人即抵押權人依法可以行使抵押權,拍賣抵押物,藉以獲得優先清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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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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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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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16日晚上7時,我前往位於敦化北路的「行天宮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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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幾成了現代人必備的交通工具,正因使用頻繁,交易量大,其間所衍生的各類法律問題,也因而無日無之,平添用車人之諸多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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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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