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民國107年轉為高齡社會,預估將於民國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隨著人口老化及照顧服務需求多元化,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期照顧需求增加,《長期照顧服務法》已於民國106年6月3日施行,台灣社會福利邁入了新的階段,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團隊律師、法律人員結合專業醫師共同撰寫《長照安養醫療法律手冊》,提供民眾了解與自身息息相關的長照議題。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資料顯示,我國已於民國82年成為「高齡化社會」,民國107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民國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高達20%以上。民國109年的國人平均壽命為81.3歲,加上這兩年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台灣已進入人口負成長時代,扶養比逐年增加,也顯示未來青壯年的負擔將更重,「長照」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課題。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使得長期照顧(簡稱長照)的需求同步增加,政府也注意到這個問題,為了發展完善的長照制度,行政院自民國96年間核定《長照十年計畫》積極推動長照業務。經過10年,隨著人口老化及照顧服務需求多元化,為因應失能、失智人口增加所衍生之長照需求,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多元連續服務,建立以社區為基礎之長照服務體系,行政院於民國106年開始實施《長照十年計畫2.0》,以回應高齡化社會的長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