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土地徵收 (5)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根據民國1011117日聯合報A1版記者王文玲的報導及A8版記者祁容玉、張裕珍的報導,日前有爭議的大埔農地徵收案最高法院發回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該徵收案起因於民國98年間苗栗縣府計畫擴大「竹南科學園區」,對周邊農地進行「區段徵收」,引起部分地主反彈,拒領補償費繼續種稻。苗栗縣府於民國9967日凌晨,動用大型機具進場整地挖除稻作,引爆農民反彈,組成自救會抗爭。隨後,在隔年一月方才修正《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土地徵收審查委員需要針對徵收案提出「公益性」與「必要性」的評估報告。

  然而法院認為,徵收私有土地必須具備公益性、必要性,政府為公共事業徵收土地,要先經協議價購等方式,以溫和的方式取得土地,非強奪人民的財產權。然而判決指出,在大埔暗中,內政部土徵會第210次會議中審議結果只寫了「通過」,討論及通過理由卻隻字未提。而苗栗縣政府所舉行的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說明會會議紀錄只告知如何加成補償,並無「溝通交涉」,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該程序「徒具形式」。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依據民國1011217日聯合報B1版記者郭安家報導,行政院準備將華光社區用地未來結合時尚打造成「新觀光不夜城」,預計年底拆除當地木造違建戶,部分居民等不到「安置計畫」已自行拆屋,不過知名廖家牛肉麵等住戶堅持「要等到推土機來為止」。居民將發動社區民眾及聲援學生於1011220日於廖家牛肉麵前辦靜坐,1011227日下午13時舉辦遊行,至財政部陳情並呼籲中央等單位暫緩拆除、提出安置計畫。

     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日前曾說,要將華光社區打造成「台北六本木」並於12月底拆除當地100多戶,另有20餘戶繼續訴訟,日前法務部已刊登執行人員徵才訊息。部分居民已接到自行拆除公文,否則1228日將代為執行拆除,由居民自行負擔新台幣1040萬元的拆除費,已有多戶自行拆除。華光社區發展協會理事李德仁則表示,社區內除從事小吃生意外,仍有民眾生活赤貧,就算獲得租金補貼生活仍無以為繼,更有老人家存款帳戶被強制執行無法領社福津貼。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則表示,由於華光違建不符合公營住宅入住年齡資格,又非由市府執行拆除,仍待近一步討論才能決定是否能住進基河路的中繼住宅。

     李廷鈞實地到現場拍了照片,李廷鈞看到這邊掛了滿滿的布條,李廷鈞內心不禁感慨。李廷鈞期待政府早日提出解決的方案,讓居民能得到妥善的安置,讓整件事情落幕。李廷鈞也期盼預計的計劃能夠早日動工,否則在中正紀念堂這麼一個國家級的觀光景點旁,仍有破敗景象,掛滿白布條,恐怕讓國外觀光客貽笑大方!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區段徵收相關法規彙編

內政部編印‧內政部出版(92年9月)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用問答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國《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的「財產權」,依法應予以保障,而土地徵收涉及人民之財產權的限制,因而政府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為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的規定。我國《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中相關「土地徵收」的規定,即為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必要性」、「相當性」及「比例原則」的要求。

然目前大埔徵地事件引起各界關注,暴露出我國現行的《土地徵收條例》已有全面檢討修訂的必要。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