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最近職場霸凌在台灣吵得沸沸揚揚,主要是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區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女士涉嫌「職場霸凌」,而該分署之吳姓公務員輕生疑似工作遭遇霸凌有關聯(註1)。
由於「吳姓公務員輕生」,基於人命關天導致台灣社會更關注,更因媒體報導,引發其他政府部門或職場也爆出霸凌的情事發生,就以衛福部也有相關部門同仁投訴遭到霸凌;衛福部於民國113年12月12日公布「霸凌案調查結果」,共有「八人」遭到申訴調查,其中三人經認定「霸凌屬實」,五人不成立。其中成立的三案分別是社工司王姓簡任官、保護司林姓簡任視察及長照司王姓專門委員;而這三位也分別遭到核予一小過、一大過、一大過,且林姓簡任視察調離現職並移送懲戒,王姓專門委員也調離現職(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