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吳任偉律師
一、 案例事實
民國101年2月2日晚間11時許,發生藝人Makiyo與其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毆打林姓司機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與重視。而受友寄隆輝委任的A律師於同年月3日,隨即陪同友寄隆輝至派出所接受偵訊,並於翌日上午又陪同友寄隆輝出席藝人Makiyo經紀公司所召開的記者會。當時因記者會所發佈的內容(即案件當事人所自行陳述的過程)與案發當時、經路人事後所提供的行車記錄器拍攝之錄影過程不盡相同,進而引起報章雜誌、網路與電視傳播等媒體諸多批評及輿論撻伐;部分電視名嘴甚至以「有錢能使鬼推墨,這個鬼不知道是律師這個人是鬼」等言論來批評受友寄隆輝委任的A律師。
目前分類:刑事被告友寄隆輝與辯護人彭郁欣律師 (20)
- Mar 07 Thu 2013 09:59
律師與刑事被告間的信賴基礎:「據實陳述義務」—從友寄隆輝爭議案談起
- Oct 01 Mon 2012 10:31
出席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2012年年會
2012年9月24日我以民主基金會監察人兼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身份出席了「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2012年年會」。
當天上午我除了與該會李雲龍會長共同於開幕式致詞,隨後我即於大會上發表專題演講,題目為「台灣地區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談起」,發表之後,與會的大陸學者專家也提出一些問題與我現場進行Q&A。
當天上午我除了與該會李雲龍會長共同於開幕式致詞,隨後我即於大會上發表專題演講,題目為「台灣地區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談起」,發表之後,與會的大陸學者專家也提出一些問題與我現場進行Q&A。
- Sep 19 Wed 2012 17:10
赴汐止扶輪社演講「從《公民政治權利公約》談我國刑事被告的司法人權」
- Sep 14 Fri 2012 10:14
前往東華扶輪社演講「談台灣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談起」
- Sep 05 Wed 2012 15:47
前往仰德扶輪社演講「談台灣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談起」
- Aug 24 Fri 2012 11:23
前往鶯歌為好友葉宏榮所領導的獅子會演講
友人葉宏榮日前接任一獅子會會長,他於2012年8月20日下午6時獅子會的活動,邀請我前往鶯歌老街風情館餐聽演講。
我的講題是「從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談我國刑事被告的司法人權」,共講了一小時,與會的獅兄、獅姐、獅嫂們都聚精會神地聆聽,其中也不時地傳出笑聲,演講完後,葉會長贈我一件「紀念牌」!
我的講題是「從聯合國《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談我國刑事被告的司法人權」,共講了一小時,與會的獅兄、獅姐、獅嫂們都聚精會神地聆聽,其中也不時地傳出笑聲,演講完後,葉會長贈我一件「紀念牌」!
- Jun 13 Wed 2012 18:24
赴華樂扶輪社演講「刑事被告與辯護律師」
- May 14 Mon 2012 12:01
從藝人Makiyo與友寄隆輝涉嫌傷害案件談刑事被告在偵查期間選任辯護人的權利
文◎李永然律師、陳宜鴻律師
一、案例事實
民國101年2月2日晚間發生藝人Makiyo與其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毆打林姓司機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與重視,而受友寄隆輝委任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彭郁欣律師於 民國101年2月3日 陪同友寄隆輝至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接受偵訊,並於 民國101年2月4日 上午陪同友寄隆輝出席藝人Makiyo經紀公司──享鴻娛樂公司所召開的記者會,當時彭郁欣律師亦承受媒體及社會輿論的龐大批評壓力,名嘴 江岷欽 教授甚至以「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個鬼不知道是律師這個人是鬼」等言論批評受被告友寄隆輝所委任的彭郁欣律師,導致社會大眾因此遭受誤導,也對於刑事被告在偵查期間選任辯護人的權利有所誤解。
- Apr 20 Fri 2012 08:52
從MAKIYO事件認識律師在司法機構上之功能與地位──兼談還給彭郁欣律師一個公道
- Apr 10 Tue 2012 16:12
江岷欽教授為何需向彭郁欣律師道歉?
江岷欽教授為何需向彭郁欣律師道歉?(李永然律師撰)
101年2月2日晚上發生Makiyo與友寄隆輝涉嫌毆打林姓司機,而2月3日將近中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彭郁欣律師接到委託電話,隨即前往「三張犁派出所」陪同刑事被告日本人友寄隆輝接受偵訊,直到當天晚上10時完成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複訊;至於2月4日上午10時是Makiyo經紀公司——享鴻公司為其旗下藝人Makiyo所舉行的記者招待會,因友寄隆輝願陪同出席,而彭郁欣律師以選任辯護人的身分被邀請陪友寄隆輝。
- Apr 10 Tue 2012 16:11
從Makiyo案談律師的忠實義務
- Apr 10 Tue 2012 15:22
赴東昇扶輪社演講「刑事被告與辯護律師」
- Mar 23 Fri 2012 18:23
江岷欽教授為何需向彭郁欣律師道歉?
- Mar 12 Mon 2012 16:22
《幸運雜誌》刊登要求江岷欽道歉文
- Mar 12 Mon 2012 16:02
《幸運雜誌》刊登李永然律師著「法律保障被告選任辯護律師權利」
- Mar 02 Fri 2012 13:09
蘋果日報刊載「從MAKIYO事件看律師角色」一文
- Mar 01 Thu 2012 09:59
《永然法新報》刊出彭郁欣律師針對友寄隆輝先生委任事項說明
- Feb 16 Thu 2012 17:22
李永然律師等要求江岷欽教授就扭曲律師整體形象的妨害名譽言論公開道歉
江岷欽教授於民國(以下同)101年2月4日晚間在TVBS 2100週末開講節目中以「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個鬼不知道是律師這個人是鬼」、「永然大律師,大家記住這位大律師,我覺得很重要,律師真的都是昧著良心幫其他人欺負臺灣人嗎?」、「對錯你當律師沒有長眼睛嗎?難道昧著良心的錢你也要賺嗎?還寫這東西恐嚇臺灣人,我說我瞧不起這樣的律師。」等語,江岷欽教授上開煽情式的偏激言論除挑起族群對立,誤導社會大眾視聽外,並誤導民眾對律師制度及偵查期間選任辯護制度意義的正確認識,並且有損害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及彭郁欣律師名譽之虞,已涉嫌《刑法》妨害名譽罪及《民法》侵權行為,李永然律師及彭郁欣律師已委由黃介南律師於101年2月16日發出律師函要求江岷欽教授於函到「三日」內公開向社會大眾、全國律師及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致歉,並澄清其發言,俾維護其基於學者本應有的言論態度。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 Feb 13 Mon 2012 17:41
彭郁欣律師針對友寄隆輝先生委任事項說明
一、彭律師接受委任的時間
本案案發時間是在民國(下同)101年2月2日晚間11時許,當時員警已至友寄隆輝先生入住酒店查訪友寄隆輝先生未果,直至2月3日上午,友寄隆輝先生方隨同員警至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由目前情形看來友寄在警局所作與案發情形不同之供述,應該是在到警局之前已確定;彭律師是在2月3日上午11時許才接獲友寄隆輝先生之友人的電話,告知有日本人在警察局需要有律師在場陪同偵訊,彭律師抵達後係於製作筆錄之時,在三名員警(含外事警察)陪同下當場辦理委任手續,在此之前彭律師完全不認識友寄隆輝先生及相關涉案人等。
於2月3日警詢完畢以至於檢察官晚間複訊結束,彭律師於友寄隆輝先生友人辦理交保手續後,因時間已是晚上10時餘,故未等友寄隆輝先生獲得釋放即自行先離開台北地檢署;所以友寄隆輝先生之供述確未曾事前與彭律師有任何討論。
本案案發時間是在民國(下同)101年2月2日晚間11時許,當時員警已至友寄隆輝先生入住酒店查訪友寄隆輝先生未果,直至2月3日上午,友寄隆輝先生方隨同員警至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由目前情形看來友寄在警局所作與案發情形不同之供述,應該是在到警局之前已確定;彭律師是在2月3日上午11時許才接獲友寄隆輝先生之友人的電話,告知有日本人在警察局需要有律師在場陪同偵訊,彭律師抵達後係於製作筆錄之時,在三名員警(含外事警察)陪同下當場辦理委任手續,在此之前彭律師完全不認識友寄隆輝先生及相關涉案人等。
於2月3日警詢完畢以至於檢察官晚間複訊結束,彭律師於友寄隆輝先生友人辦理交保手續後,因時間已是晚上10時餘,故未等友寄隆輝先生獲得釋放即自行先離開台北地檢署;所以友寄隆輝先生之供述確未曾事前與彭律師有任何討論。
- Feb 06 Mon 2012 17:40
彭郁欣律師與陳宜鴻律師說明
彭律師因接到友寄隆輝先生之友人打電話至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以電話請託,而於101年2月3日下午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陪同偵訊,進而再陪同至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接受複訊。
彭律師又於101年2月4日上午陪同友寄隆輝先生舉行記者招待會公開道歉。
彭律師又於101年2月4日上午陪同友寄隆輝先生舉行記者招待會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