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筆者執行律師業務40餘年,在業務中處理不少繼承人為遺產分配或「遺囑」的真偽而起爭訟,進而上法院打官司,導致傷害親情。

  俗云:「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這句話大家都耳熟能詳,但能真正於有生之年正確認識「錢財」及運用「錢財」的人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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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8日晚間,台北市忠美扶輪社舉辦例會,李永然律師也出席參加,會議由林洳萱社長主持,會中邀請林皇興先生主講「資安丶駭客與隱私保護」,內容非常精彩,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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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萬元捐贈給人權團體,沒想到七年後受贈人竟遭追稅一百萬?稅制課徵是否正義,有違稅捐法定原則?中華人權協會獲得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以大媽王月蘭名義,捐贈一千萬元給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但王女士過世五年後,國稅局竟認為這筆捐贈為法律上的贈與行為,而向中華人權協會課徵一百萬元稅金。

  本案爭點在於,王女士往生後的遺產捐贈,國稅局卻不對該遺產執行贈與稅,七年後才向中華人權協會追繳,不得已之下提起行政救濟。雖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華人權協會「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卻改判人權協會「敗訴」,因此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提出釋憲申請,尋求稅法上的規定是否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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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8日上午10時,2021年9月8日上午10時,李永然律師前往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參與第39屆國家傑出經理獎選拔活動,與姜志俊大律師丶何曜琛教授一起擔任法務經理類複審委員,會後合影留念。,與姜志俊大律師丶何曜琛教授一起擔任法務經理類複審委員,會後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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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中午,台北市忠誠扶輪社舉行例會,會中邀請高明見教授擔任主講人,演講「心房顫動丶頸動脈狹窄與中風」,李永然律師也出席聆聽,深感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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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陳淑芬律師

  「遺囑」是對於自己資產如何傳承至下一代,最有效且最直接之方式,因此本文擬就我國《民法》之遺囑要件為介紹,同時對於侵害「特留份」(註)之遺囑內容,是否有效?前後遺囑有很多份究竟是那一份才有效?此外遺囑內容訂有分割方法,繼承人還可以向法院提告要求法官用訴訟判決來分割遺產嗎?本文就這幾個常見有關遺囑之問題為法律分析。

一、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有五種方式,其種類及要件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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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6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前往春天素食餐廳享用午餐,幸好微解封,這間餐廳才得以恢復營業,業者歷經疫情十分辛苦,餐廳原本為Buffet用餐方式,現在也調整成「點菜吃到飽」,感受到台灣的老闆為了生存,隨機應變的精神十分可佩。也希望政府能夠做好防疫,嚴控邊境,尤其機組人員的隔離時間,切勿再犯錯,千萬要「苦民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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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5日上午陽光普照,晴空萬里,因此李永然律師特地再次走向戶外,來到緑意盎然的圓山步道,走過「老地方」,來到「光明院」,運動過後全身舒暢,也慶幸現在微解封,才能到戶外健行,更希望疫情能夠儘快平息,達到完全解封,恢復不戴口罩的正常健行,真正呼吸到新鮮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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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4日適逢假日,李永然律師以輕鬆心情渡過一天,上午前往虎山健行巧遇美生會好友李萬進先生,中午到圓山俱樂部用餐,下午則去晶華飯店咖啡廳與羅博士等人閒聊,各處都顯現出人潮漸增。李律師期盼政府對於境外人士入境一律採取14天隔離措施,切勿對機組人員有所特例,方能維護整體防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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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於2021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繼承、遺產的重要規定與臺商本身的權益息息相關,目前在陸執業的台籍律師吳學勵特別於《臺商張老師月刊》264期發表「中國大陸新『民法典』視角下繼承問題解析」一文,提供臺商對於此法相關規定做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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