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4日晚上10時餘,我前往位於淡水水源里北新路的「無極天元宮」,參加其安坐38週年慶典及天壇18週年慶典。

活動由住持黃阿寬先生主持,來自台灣各地的信眾相當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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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4日下午6時,台大校友總會舉行「台大校慶慶祝酒會活動」,我也應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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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4日上午11時「台北市高中學生家長聯合會」舉行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我以「監事長」的身分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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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1日,我與黃旭田律師、羅豐胤律師,前往律師研習所律師職前訓練第18期進行專題座談,與準律師們一同探討《律師業務之推展與事務所管理》。

演講大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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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司法,從淘汰不適任司法官做起

李永然律師(台北市人/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第二次金改案判決前總統陳水扁等人無罪,該判決一出,隨即引發社會爭議,也意外地使躺在立法院的《法官法》再次受到各界的關注。其實,司法院從民國77年5月間即開始研擬推動《法官法》草案,但因各方意見紛陳,多年來進度無法加快,致使監督與淘汰司法官的機制遲遲無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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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長期關注著作權發展及保護,此次獲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聘為第六屆申訴委員,我深感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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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下午2時至4時,我與事務所同仁彭郁欣律師一同赴聯合報免費法律講座演講,主題為「預售屋新制對購屋者的權益保障」。包含「消保法對預售屋新制的規範,購屋者應了解的重點有哪些?」、「預售屋將實施強制履約保證」、「消費者權益主張及糾紛解決」等,皆在演講中一一說明。

演講大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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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9日中午12時30分,台北忠誠扶輪社舉行例會,仍由P.Michael主持。

本次例會邀國際扶輪3520地區健康促進委員會鄭信忠演講,演講主題為「敦倫減肥學」,他生動、活潑、有趣的演講,讓社友、社友夫人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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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雅鈞、小S夫妻之烏龍家暴案
法院判決蘋果日報須賠償400萬元、且須登報道歉

民國99年3月14日出刊之「蘋果日報」A1版以「傳夫妻發生衝突」、「家暴中心獲報訪查」等聳動標題,製造不實報導內容稱小S遭其丈夫許雅鈞家暴等案件,許雅鈞及小S夫妻委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陳淑芬律師以及吳任偉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該案已於99年9月30日宣判,而法院係判決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與「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須連帶賠償許雅鈞、小S夫妻各200萬元(共400萬元),且須連帶於「蘋果日報」全國版A1版頭條之全版,刊登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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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9日上午10時30分,郝龍斌競選總部舉行顧問團成立大會,我因獲郝龍斌競選團隊之邀,擔任其顧問,也特出席該場合,並給予郝市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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