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生活隨寫 (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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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8日晚上前往亞都麗緻大飯店,參加「鄒榮譽董事長伉儷九秩晉一雙壽」。鄒榮譽董事長夫婦依然健朗,神采奕奕,大家快樂地為他們祝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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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2日上午,我前往好友邵揚威新推出的社區建案「雅比斯花園」,他多年來一直用心從事建築業,推出許多優良的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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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1日晚,我出席好友賴正匯先生在京華酒店舉行嫁女的婚宴,由馬英九總統為這對才子佳人證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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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下午5時30分,我及事務所同事黃文賢一起前往台北市第二殯儀館至安廳參加薛永平老先生的公祭。薛永平先生是事務所的老主顧,事業成功,教育子女皆有成就,他享壽87歲,為人謙和,他雖走了,但他的影像一直留在我的腦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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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8日~29日一連兩天,永然關係企業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行旅遊活動。7月28日先前往羅東林業文化園區,接著前往宜蘭員山八甲魚場,晚上入住福隆的福容大飯店。下午我與兒子一起到海邊玩海水,已有多年未下海了,感覺很好!晚上餐敘,7月29日前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下午則驅車返回台北,就這樣與數十位同仁及家眷,過了兩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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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8日上午11時我前往台北市第二殯儀館,因為社友P.P. Jack的父親陳成志先生已往生,享壽85歲。
當天台北忠誠扶輪社數十位社友均前往,並由Molly社長(李文森)代表主祭,隨後大家就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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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74日上午9時我前往成功高中,針對永然法律基金會所舉辦的「永然第三期高中法律生活營」開訓致詞。

同時為了一堂「法律人的生涯規劃」,此次學員共有60人,隊輔李廷鈞…等同學均熱心地帶動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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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妙法蓮華經的啟發

  談到在佛法中的修行,接觸一些佛經,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六祖壇經》…等。而其中感觸甚深者為《妙法蓮華經》。

  《妙法蓮華經》共七卷,分二十八品、六萬餘言;而其中的「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及「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是大眾所熟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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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5日上午8時20分我前往台北市第二殯儀館,參加友人聶齊桓之父聶靜安老先生的告別式。
聶老先生以89歲高齡辭世,並以「佛教」儀式舉行告別式,肅穆莊嚴。他人生灑脫,生前自輓「笑看人生」,並採用「樹葬」!我參加喪禮頗受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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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為Brian Tracy(布萊恩.崔西)著,李靈芝譯,經濟新潮社出版。
我花了三天的零碎時間讀完這本書,這本書讓讀者瞭解人生的成功、成就和快樂的唯一重要法則,就是「知道應該在人生中哪個領域畫『ˇ』,是成就的關鍵因素。」
而這個「ˇ」就是自己的焦點,是自己在任何特定時刻,針對特定領域可以做到的一件事,以便儘可能取得最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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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文化出版(股)公司日前為出版「民眾委託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要領手冊」,李廷鈞因曾在永然文化打工,此次也協助沈玉燕主編編輯該手冊,當然透過此一手冊的編輯過程,李廷鈞也學習很多!
「民眾委託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要領手冊」從法律角度出發,邀集多位律師深入解析:刑事被告與辯護律師的關係;律師可以為刑事被害人做些什麼;沒錢支付律師費,如何尋求免費法律資源;律師如何與當事人互動、配合以利案件;從Makiyo案談律師的「忠實義務」;從藝人Makiyo案談刑事被告在偵查期間選任辯護人的權利……,藉此讓民眾了解自身權益,並懂得運用資源,在需要的時候委任適任的律師為自己辯護。
永然法律基金會為幫助民眾與律師打交道,編印「民眾委託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要領手冊」,欲索取者,請來函附10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10093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文化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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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李永然律師有感於法治教育必須向下紮根,因此永然法律基金會利用每年寒暑假期間舉辦高中法律生活營,期盼藉由此一活動,能培養學生正確的法治觀念及讓同學在參與過程中了解自己是否有興趣在未來選擇與法律相關的科系就讀。
永然法律基金會已舉辦過兩期「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每期均爆滿,同學們反應熱烈,且表示透過課程的學習、師生的互動,不僅可以增進法律知識,更能確認自己未來求學的目標規劃。
今年暑假,永然法律基金會將陸續舉辦「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第三、第四期」,對象為台北市二十八所公立高中同學,課程內容包括:法律的基本概念及認識各級法院、檢察制度;認識民法、刑法、怎麼打官司及青少年常見的法律問題:校園、網路及性侵害、性騷擾等;另有法律電影的欣賞及討論、法律研究所同學的經驗談;並安排參觀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邀請到優秀的講師,有律師、檢察官及法官,希望透過他們的專業及活潑生動的教學,能讓同學對「法律」有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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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01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副主任吳任偉律師受邀前往嘉義市基督教協同高級中學演講。
    第一場次與國中部計約1147名同學,第二場次則與高中部計約496名同學,依序詳細且熱情地倡導基本法律概念,並同時分享吳律師自己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執業過程中,曾經處理過的爭議案件,以及提醒同學應如何保護自己、避免誤蹈法網,特別針對現今時下青少年常見且常犯的不法行為,例如:校園霸凌、誹謗、網路不實言論、偷嘗禁果、無照駕駛等法律責任。演講過程中,台上與台下互動良好,再搭配有獎徵答活動,讓這場向下扎根的法學教育,全校師生都充滿深刻印象與感動!  
    須特別一提的是,早在當天演講活動之前,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李永然律師即以特別專案處理,事先印製且免費提供協同中學全校師生每人一冊「青少年法律有夠威」法律手冊(計約2000多本),作為該次法學教育的教材,除期待能夠藉此活動,讓全體協同中學的同學們均能瞭解,為人要重「誠信」、懂的「寬容」與「謙卑」外,也期許同學們要控制情緒、明辨是非、接納忠言、知足常樂,「自戒、律己」且「有所為、有所不為」;以及如何知法守法,遠離犯罪,避免因懵懂無知、缺乏同理寬容之心而誤入歧途、以身試法,自毀原本燦爛的前程。事實上,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李永然律師更希望能夠提醒所有青少年的朋友們,要及早奠定健康生活方式的基礎,養成健康的習慣,戒除不良的嗜好、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並加強身體的鍛鍊,做個起而行的人;如此一來,美好的未來,必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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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生中前往馬來西亞的次數不少,吉隆坡、麻六甲、沙巴......等,而2012年4月底再度前往吉隆坡。
此次因有大學學弟的導引,因此在吉隆坡的感覺更棒!途中也順利地在當地打了一場高爾夫球,真是一次難忘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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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2012年5月15日中午12時30分應邀前往忠誠扶輪社演講,此次講題為「律師工作甘苦談」。
這次演講內容包括:「開始當受僱律師,走上律師之路、民國69年因處理當事人胡茵夢的離婚案件,首次上媒體、國塑十信案,為被害的投資人走上街頭、辦案中學會「當你生氣,你就輸了」的道理,並以之為一生的座右銘、為漫畫家牛哥義務打十四件官司,牛嫂想辦法院傳票大展、民國76年義務為中華商場住戶爭權益,對上台北市政府、民國79年為龍祥投資公司投資人申請破產、民國84年幫蔣緯國上將向台北市政府求償、民國90年幫中廣公司打「換照官司」、、處理海軍上將葉昌桐的拉法葉案、為前交通部林陵三部長打官司、民國99年開始籌劃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開辦高中法律生活營......」等,與與會社員分享,本次演講至下午2時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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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2日,國際扶輪3520地區總監頒給我「地區服務獎」。
我自民國75年參加扶輪社,迄今已有30餘年,光陰似流水,扶輪經驗已成為我一生中難以磨滅的人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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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9中午1230分,我受邀前往「首都扶輪社」演講,此次演講由PDG Color(李翼文)邀約,我應邀前往,見到許多熟人,我的講題是「刑事被告與辯論律師」,我還贈送每位扶輪社友一本「民眾委託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要領手冊」。

  演講完,我將演講費3000元捐給該社,PDG Color也捐了3000元的相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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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9我將要離開福州返回台北,而福州台商協會蔡會長建議我看一看「湧泉寺」,此一寺廟果然名不虛傳,蔡會長還安排我看了「千年鐵樹」,真是不虛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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