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件爭議解決法律實用手冊》免費贈閱,歡迎民眾索取
商業發展不僅帶動經濟發展,也對民眾生活產生莫大影響。因此,當發生重大商業紛爭時,不僅影響公司股東或債權人之權益,亦可能波及投資大眾市場,如未即時處理,甚或影響整體經商環境,降低我國經濟競爭力。但商業糾葛牽涉諸多法規、多樣的專業知識,要釐清法律問題、迅速解決爭議並不容易。
為迅速、妥適、專業處理重大商業紛爭,健全公司治理,提升經商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司法院於民國107年間聘請民事訴訟法與商事法學者、律師、法官及行政機關代表,組成商業事件審理法研究制定委員會進行研議,並參酌各界意見,擬具《商業事件審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109年1月15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八十一條,司法院發布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