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國103年12月31日自由時報A3版記者徐義平所撰「全台違建近61萬件 25年拆不完」及同版洪美秀、洪臣宏、張菁雅、賴筱桐所撰「拆違建應使用者付費」,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截至到民國103年10月底全國違章建築案件高達60萬9860件,六都共52.24萬餘件,佔比達85.66%,其中以新北市最多,共19.15萬件。若以民國103年10月份全國拆除違建數2014件當基期推算,僅佔千分之3,就算未來違建不再增加,廿五年也拆不完。另自營建署發布違建案件數以來,民國96年1月全國違建為45萬餘件,對比民國103年10月達60萬餘件,7年增15.97萬件,平均一年增加2.2萬件,接近每年平均拆除的違建數;學者表示,若不推行新違建罰則,加重罰不肖屋主,台灣違建是「拆到天荒地老也拆不完」。

  高市府拆除大隊表示,拆除預算幾乎每年都是固定的,最大阻力還是「民代關切」;而違建成長速度遠比想像中快,也是拆不勝拆的原因。另外,拆除費用也是大問題,違建屬違規使用,住戶已是既得利益者,公部門依法行政拆除,卻要花費公帑,由全體納稅人買單,對奉公守法的民眾不公平,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有民意主張應收取代拆費,事後向屋主討回。新竹市長林智堅就表示,將爭取議會通過《違章建築強制拆除自治條例》,讓拆除費由違建者自付,不應再由全民買單。

  政府開始重視違建拆除,加強執法,是筆者所樂見的,畢竟很多頂樓加蓋的建材都是鐵皮屋或磚造砌上,在結構安全及公共安全都令人堪慮;政府執法單位都清楚違建拆除的阻力因素,不外乎是陳情關說、拆除費用及新增違建,只要對症下藥,定能將違章建築加以拆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違建增加快速,乃因政府未能落實執法,造成業者及人民僥倖心理,想要改善此一現象,政府應貫徹執法,讓人民不敢再違建,並且加速既存違建的拆除,未來才有改善的一天,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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