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9月2日中國時報A12版王超群記者所撰「俞大維故居都更將拆 爭翻案」的報導,位於北市溫州街22巷內的「俞大維故居」,已進入都更程序,建商取得拆除執照和建照,卻於近日被民眾提報為「古蹟」,向外界呼籲「保存」,文資委員於9月1日現勘後,將提送文資大會決策。
北市文化局田瑋副局長指出,該案在2006年間已審議,雖認為俞大維是位名人政要,但建築形式改變多次,不指定古蹟也不列為歷史建物。他說,重啟審查主要是《文資法》修法後新增「紀念建築」類別,為求慎重且該幢日式宿舍都更在即,因此由文資委員現勘,以利決策。若俞大維故居一旦被登錄為「紀念建築」,建商聲稱到時將提國賠求償,估計市府恐賠八至十億元台幣。田瑋副局長呼籲中央應協助,不能中央訂法,還要讓地方政府挨告、埋單。
當地大安區龍坡里長黃世詮則說,只要是「都更單元」以外居民都贊同保存,台北市文化局必須說明何以早經審議不列入保存的房舍,現在又基於什麼理由去翻案,如此怎麼保障民眾權益?
筆者認為,「文化」確實是國家重要資產,而「都市更新」是為了改善人民生活,本來應該是要兩者平衡,但今天造成兩者爭議,卻是因為政府修改《文資法》,卻沒有配套措施的結果。不只俞大維故居,很多老屋都已依法進入都更程序,等待拆除重建,若老屋一旦重審翻案成功後,到底要如何賠償地主及建商,政府也必須要有配套措施及合理交代,否則未來政府信用將不保,人民將無法再信賴政府的誠信及公權力。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都市更新」一直面臨不少問題,台灣政府目前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欠缺整體思維及規劃,導致一修改《文化資產保存法》,遂與正進行中的「都市更新」造成傾軋,使參與都更者的「不可預測風險」提高,政府應趕緊思考補救措施,這才是正辦!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