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則君

  民國109年4月,國內最大盜版影音網站楓林網被警方查封後,又讓大眾開始關注「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所謂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是指人類因其智力活動,而創造出具經濟價值的財產權利,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權、Know-how……等,與企業經營和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為了讓企業及民眾對於「智慧財產權」有更深入的了解,由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台北所、桃園所、高雄所及亞信智慧財產權團隊策劃,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的《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邀集李永然律師、謝顯榮所長……等專業法律人士執筆,提供免費索閱,希望藉由法律手冊的內容來普及「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常識。

「智慧財產權」與企業、民眾息息相關

  「智慧財產權」是什麼?大家可能都只有個模糊的概念,卻不了解其詳細的內容,其實這是一個與你我切身相關的法律議題。對一般民眾而言,從媒導報導中即可發現「智慧財產」的法律問題隨處可見,例如:今年四月警方破獲了國內最大盜版影音網站「楓林網」,只要追劇的人對這個網站可能都不陌生,又如:「焦糖哥哥」的商標權是屬於電視台還是藝人?還有出售山寨品、A貨會不會被公司巨額求償?買真品平行輸入的商品有沒有保障?這些問題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又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說,「智慧財產權」更是十分重要的課題,例如:公司要如何申請商標、專利?著作權的歸屬?企業如何管理智慧財產權?如何保護公司的營業祕密?這些都是企業經營時所必須了解的智財權法律問題。

「永然智慧財產權中心」打造客戶專屬服務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智慧財產」的保護已成為全球共識,為了因應隨之產生的法律問題,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在民國88年成立了「永然智慧財產權中心」,李永然律師為創辦人,由黃斐旻律師擔任首位召集人,之後由陳宜鴻律師接任,目前則由沈曉玫律師為現任召集人,成員包括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林雯澤副所長、黃斐旻律師、孫慧敏特助、葉宜婷組長、谷逸晨律師、林貴卿律師、鍾亦庭律師、陳宜鴻律師及蘇靖軒律師等法律菁英,「永然智慧財產權中心」主要在於處理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專利爭議及因科技運用所生之智慧財產權的紛爭與侵權行為,並就營業秘密、智財保護等方面提供法律諮詢、訴訟、維護權益的策略分析、相關合約的設計等法律服務。也協助客戶辦理商標、專利登記、技術授權及轉讓合約之研擬,並與「亞信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進行合作,以求對《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等智慧財產相關領域的法律事務,為客戶提供優質、感質的專業法律服務。

  現任「永然智慧財產權中心」召集人的沈曉玫律師認為:「提到『財產』,一般人會聯想到的是不動產及動產等『有形』且具體可見的財產。但是在人類文明發展史,『無形』的財產也逐漸受到重視。而『無形的財產』就是指人類基於思想進行創作活動所產生的精神上、智慧上的無形產物,例如:音樂、書籍、畫作、專利、商標、軟體等。

  易言之,智慧財產權是指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而能產生財產上之價值者,並由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又稱為『無形財產權』或『無體財產權』。這些雖然是無形的智慧產物,但在經濟上的價值往往難以估計。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等。而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與侵害他人有形財產的結果相同,在法律上,除須對權利人負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外,在刑事上也可能要受到訴追處罰。」

智慧財產權,攸關企業的競爭力

  「永然智慧財產權中心」創辦人李永然律師則針對企業要如何管理智慧財產權表示:「智慧財產權已日趨重要,攸關企業的競爭力,且能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企業自應重視其管理。企業在進行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則可依循以下的方式:一、公司內要有人進行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智慧財產權的基本知識;三、建立外部的資訊收集與諮詢的管道;四、建立與主管機關或相關組織的溝通管道;五、企業內部建立管理智慧財產權的部門。」

  此外,在這個競爭激烈的時代,企業如欲擺脫完全競爭態勢,只能儘量朝向完全獨占的方向進行,而「智慧財產」在企業進行這樣的過程時,便屬於可運用的工具之一。近年來,智慧財產權在國內日益受到重視,其中科技、資訊工業可以說對智慧財產權最為重視;在此情形下,重視其管理更具有其必要性。

  政府也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例如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意智財中心提出「智慧財產治理實務守則」;經濟部工業局也公布《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簡稱TIPS)》,以目標導向、流程管理、PDCA管理循環(Plan-Do-Check-Act)形成有系統的管理架構,更正式將智財權的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提升至董事會監管層級。

《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普及智財法知識

  有感於智慧財產權糾紛日益增加,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與亞信智慧財產權團隊共同策劃《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由李永然律師結合律師與專利商標專家執筆,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將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分為五大篇介紹,包括:一、智慧財產權管理篇;二、商標權篇;三、著作權篇;四、專利權篇;五、營業秘密權篇。希望讀者可以透過這些篇章,了解智慧財產權管理與運用的規範與技巧。想要索取《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可附上11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智慧財產權」攸關企業民眾權益,歡迎大家索取《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增加法律知識,以保障自身權益。

121-1(2020.06).jpg

121-2(2020.06).jpg

.................................................

《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免費贈閱,歡迎索取 

  當有人仿冒自家公司的商標,該怎麼辦?焦糖哥哥的名字是屬於電視台還是焦糖哥哥本人所有?追劇神器APP違反著作權法了嗎?研究成果公開後,最遲應於多久時間內申請專利?這些常見的智慧財產權問題令你感到困擾嗎?別擔心,在《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中這些問題皆有答案!

  在這個競爭激烈的時代,企業如欲擺脫完全競爭態勢,只能儘量朝向完全獨占的方向進行,而「智慧財產」在企業進行這樣的過程時,便屬於可運用的工具之一。近年來,智慧財產權在國內日益受重視,其中科技、資訊工業可以說對智慧財產權最重視;在此情形下,重視其管理更具有其必要性。而所謂的智慧財產權,乃指人類因其智力活動,而創造出具經濟價值的財產權利;智慧財產權必須轉化為具體有形的產品,方能顯出其財產權的價值。這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權、Know-how……等。

  政府也越來越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例如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意智財中心提出「智慧財產治理實務守則」;經濟部工業局也公布《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簡稱TIPS)》,以目標導向、流程管理、PDCA管理循環(Plan-Do-Check-Act)形成有系統的管理架構,更正式將智財權的管理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提升至董事會監管層級。

  有感於智慧財產權糾紛日益增加,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與亞信智慧財產權團隊共同策劃《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由李永然律師結合律師與專利商標專家,將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分為五大篇介紹,包括:一、智慧財產權管理篇;二、商標權篇;三、著作權篇;四、專利權篇;五、營業秘密權篇。

  《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由永然法律基金會捐印。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11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若索取兩本以上,請參考永然文化網站!

索取手冊連結:《智財權管理及運用法律手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