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則君

    宗教自由覺醒已屆四週年,政府對於宗教立法依舊無作為,宗教界及法學界人士特別撰書,將四年來對於宗教立法的研討內容集結出版,除探討宗教團體的財務、用地,也呼籲政府即早訂立《宗教基本法》,以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民國(下同)106年7月23日一場由宗教團體舉辦的「史上最大科、眾神上凱道」活動,震驚了社會各界,是什麼原因讓一向與人為善、助人最樂的宗教界人士走進俗世,上了街頭?原來這場活動的起因,是民國106年6月間內政部再次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在未經廣泛討論下,因條文中的行政管制密度過高,有侵犯宗教自由之虞,而受到宗教界質疑,加上環保署強行減香、封爐的政策,終於使得宗教團體以遊行方式展現其心中不滿,而此一活動可謂是保衛台灣宗教自由之濫觴,並將其視為「宗教人權覺醒元年」。

  106年6月提出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在各界一致反對之下,內政部最終也從善如流,緩推《宗教團體法》草案。後來在107年10月間,前立法委員王金平曾與36位跨派立委共同連署,提出了《宗教基本法》草案,並完成一讀,然而在側翼團體及網軍刻意運用網路1450、媒體帶風向扭曲操弄之下,《宗教基本法》草案最後胎死腹中。雖然政府一直強調將宗教團體的管理放在心上,但對於「宗教立法」卻毫無任何積極作為,四年過去了,如今只剩下宗教界人士結合法、學界專家學者不斷地透過一次次的法案座談會、研討會及說明會,希望經由討論取得共識,並彙整各界的看法,以提供政府做為將來立法的參考。

出版圖書,完整紀念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

  為了紀念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永然文化出版公司特別製作《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紀念》一書,邀請宗教界耆老釋淨耀法師、釋法藏法師、釋宏安法師、釋常露法師及釋見引法師,學界仉桂美教授、彭堅汶教授、周志杰教授、吳威志教授及法界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等人撰文,除探討宗教團體的財務、用地,也針對台灣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宗教基本法》訂定之必要性,加以分析與論述。

  中國佛教會理事長釋淨耀法師於文中表示:「『宗教人權覺醒紀念日』的意義,正是透過對此一紀念日的紀念與推廣,一再地提醒後人意識到宗教的自由與人權尊嚴的重要性。這種宗教界及社會普羅大眾,對於宗教自由人權之法意識的覺醒,及其所產生的維護意志及行動,對於宗教長期的健全發展,是非常重要而具有全面性意義的!回顧不是為了批判,而是展望未來,基於這樣的理解,本人樂於在眾神上凱道的第四週年紀念之際,將當時這段歷史以個人理解的方式,為文記錄其始末。既為歷史留下重要的見證,同時,也希望藉由『台灣宗教自由人權覺醒紀念日』的推廣,帶給後人有著宗教自由、人權維護的重要啟示。」

  針對《國土計畫法》的施行,宗教用地何去何從?著實令寺院、宮廟忐忑不已,台灣宗教聯合會執行長釋法藏法師就認為:我國《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宗教土地的取得將更為困難!能使用的宗教土地也將更加受到限縮,如此勢必將更進一步的全面限制我國的宗教發展。政府在制定宗教相關法令時,不能缺乏宗教自由人權保障的法意識,在考量宗教土地之使用內因與管理,當以「人類心靈需求」為導向,而不宜純粹以土地之世俗化管理與純環境物質發展需求為依歸,建議政府應以負面表列的方式來規範宗教土地之取得與使用,並早日制定《宗教基本法》,在此架構下擬定各種宗教相關的法令管理宗教。

盼聆聽宗教界心聲,完成《宗教基本法》立法

  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釋宏安法師則表示:宗教自由是台灣一項難能可貴的資產,我們呼籲政府應放下身段,聆聽宗教界及人權團體的聲音,儘速完成《宗教基本法》立法,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的精神落實到《宗教基本法》中,並符合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之後再以此架構框架,完成《宗教團體法》等相關法規的訂立。

  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理事長釋常露法師提到:政府主管機關應儘快擴大補辦一次寺院宮廟登記,積極輔導尚未完成寺院宮廟登記的宗教團體能夠儘速合法化,並協助宗教團體取得「登記主體」資格,以確保其在《國土計畫法》等相關法律規範下,能夠順利合法取得「宗教用地」,以達到宗教團體永續發展的目的。

  中國佛教會副理事長釋見引法師也提及,宗教團體為興建宗教建物需要「土地」,而這些土地有些由信徒所捐贈,因未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而仍登記於捐贈之「自然人」的名下;又有些宗教團體所欲取得的土地不能登記於宗教團體名下,所以只能暫時登記於宗教團體中特定「自然人」的名下;或有些土地是「農業用地」只能借用「自然人」名下登記;更有宗教團體尚未取得「權利主體資格」,而不具有「權利能力」,也只好借用「自然人」名義登記。這些土地如果不進行使宗教團體成為登記名義所有權人,日後將會衍生一些爭議,因此呼籲政府儘速完成《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立法。

  身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的李永然律師,十分重視台灣「宗教人權」的發展,長期與宗教界、法學界人士一同參與推動《宗教基本法》立法,他認為,宗教界與社會大眾一樣,都很期待對於宗教有完善的法令加以規範,但規範不是干預,政府應先訂立《宗教基本法》,嗣後再訂立《宗教團體法》等相關宗教的法律,較不會出現有違憲之虞的法律,更能保障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此外,宗教團體的財務也已受政府監督,不應扣上「洗錢」的帽子,即強制宗教團體財務公開透明化,恐違「比例原則」,而有侵害宗教自由之虞。又政府對於「宗教土地取得」及「宗教財產管理」方面,在立法前也應多和宗教團體溝通,了解其想法,化解歧見,以臻完善。

  除了《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紀念》一書外,永然文化先前已將這四年來由宗教界、法界及學界專家學者對於《宗教基本法》立法的呼籲及針對《宗教基本法》草案法律條文的研討內容集結成冊,包括:《台灣宗教自由的覺醒——從宗教團體法到宗教基本法的訂定》等七冊,無非希望能對宗教界有誤解者或有興趣了解宗教立法的讀者供完整的研究說明,進而為宗教立法形成有利之共識,使台灣成為一宗教自由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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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基本法×宗教基本權保障——宗教自由覺醒四週年紀念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仉桂美、彭堅汶、周志杰、吳威志、陳贈吉出版日期:2021/09/13
書號:3B17
定價:300元

  民國106年7月23日,因《宗教團體法》草案訂定、減香、滅香等議題造成軒然大波,令宗教界發起「眾神上凱道」活動,這一天,宗教界訂為「宗教人權覺醒日」,這一年,也被訂為宗教自由覺醒元年。四年過去了,宗教界期待的《宗教基本法》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後,因種種原因,仍毫無進展。隨著《國土計畫法》的施行,宗教用地何去何從,令寺院、宮廟忐忑不已。《宗教團體法》草案雖停滯不前,但對宗教團體的管理,政府一直放在心上。有對宗教界友善的《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立法,也有憂心宗教界財務的資恐、洗錢研討會。本書邀請宗教師、人權專家、法律學者、律師,探討宗教團體的財務、用地及未來,並針對台灣宗教自由覺醒日四週年、《宗教基本法》訂定之必要性,加以分析與論述。

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台灣如何落實聯合國宗教人權保障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釋見輝、高思博、李永然、周志杰、李建忠、吳任偉、鍾亦庭
出版日期:2020/12初版
書號:3B16
定價:250元

  因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宣告《監督寺廟條例》第8條、第2條第1項違憲,導致宗教團體管理缺乏法制化,而宗教相關法規也遲遲未能訂定,政府與宗教團體一直未能取得共識。政府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第6條提出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宗教團體及民間團體也分別對此提出「平行報告」(或稱:影子報告),提出建言,為宗教法制化及落實兩公約的宗教人權而努力。本書邀集宗教界人士、專家、律師、學者,共同探討此樁國內宗教人權發展之大事,與讀者一起見證我國宗教人權發展的這段歷史!

宗教自由之維護與宗教用地之保障——宗教人權覺醒三週年建言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無修、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李永然、高思博、周志杰、李建忠、林明龍、陳贈吉、鍾亦庭、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
出版日期:2020/08初版
書號:3B15
定價:350元

  近幾年來,許多法案直接或間接地波及、影響,甚至直衝著宗教而來,宗教界進一步覺醒,必須建立《宗教基本法》,才得以面對各項法案。尤其《國土計畫法》實施,對宗教用地的衝擊更鉅,如何令宗教用地合法化,更令宗教界憂心忡忡。本書由宗教界、法律界、學界各界人士從各界觀點,詳述宗教界未來的需求及展望。本書共分五章分別是「宗教人權覺醒的回顧與前瞻」、「宗教基本法的訂立與宗教人權之覺醒」、「國土計畫法與宗教用地之探討」、「宗教團體財務及資訊公開與合憲性探討」及「宗教人權之保障」。

宗教法制與宗教自由覺醒——從國土計畫法與宗教用地談起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常露、釋見引、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
出版日期:2019/10初版
書號:3B14
定價:300元

  我國社會宗教事務蓬勃發展的背後,其實還隱藏了許多尚待解決問題,其中「宗教用地」跟「宗教建築」是數十年來困擾宗教界的重要問題之一。長期以來讓宗教團體衍生出許多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也讓社會大眾對於部分宗教團體存在有「違建」、「占用山坡地」、「占用國有地」等負面印象,這種現象並不利於我國的宗教發展。
  而我國《國土計畫法》已從民國105年5月1日開始施行,內政部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公告之「全國國土計畫」,已於民國107年4月30日開始實施;而直轄市、縣(市)之國土計畫,依據同條規定應於民國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並於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二年內,即民國111年5月1日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影響宗教用地更是深遠。
  本書內容涉及「在於《國土計畫法》之施行與宗教用地之確保」與「從速制定《宗教基本法》,彰顯我國宗教自由的保障」等議題,由淨耀法師、法藏法師、宏安法師、常露法師、見引法師、李永然律師、李建忠庭長、吳威志教授、周志杰教授及陳贈吉律師等宗教界、人權界及法學界人士一起完成本書。

宗教基本法制定的必要與完善

作者:釋淨耀、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林岱樺、馬文君、陳清秀、吳威志、周志杰、李建忠、李永然、陳贈吉、施展
出版日期:2018/12 初版
書號:3B13
定價:300元

  《宗教基本法》該不該制定?該法真的凌駕於憲法之上嗎?世界各國對宗教團體的態度如何?為讓我國的「宗教自由」保障法制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彰顯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權立國」精神,本書邀請多名立法委員,以及宗教界、學術界、司法實務界人士,針對《宗教基本法》與「宗教自由」等相關議題,撰文進行討論。細述為何要制定《宗教基本法》、世界各國有關宗教團體的立法例、《宗教基本法》未來制定方向,讓我國成為華人社會中保障宗教自由法制的典範!

宗教自由的保障與宗教團體的法制化——從訂定宗教基本法談起

作者: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鄧衍森、張永明、李建忠、林明龍、李永然、陳贈吉
出版日期:2018/05 初版
書號:3B12
定價:350元

  宗教,一個特殊的存在!歷史上,因宗教而開戰的大大小小戰役,多不可數!就是現今,也常聽聞因信仰不同而起紛爭。但,宗教信仰卻深植人心,能有效地約束社會大眾的行為,甚至可影響社會大眾的健康,降低國家的負擔,加上信徒者眾,宗教領袖對信徒影響力不可小覷。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保障宗教自由,就成為一大課題。本書邀請多位宗教界、法界、學界人士,探討在保障宗教自由的前提下,如何建立宗教團體的法制化,並研析世界各國面對宗教立法的態度與法規,作為我國建立宗教法制化的參考。同時建議政府應先確保宗教自由,宜先制定《宗教基本法》,確立宗教自由保護之內涵及架構,進而再將各種不同組織形態的宗教團體予以納入規範,徹底建立我國宗教團體法制化。

台灣宗教自由的覺醒——從宗教團體法到宗教基本法的訂定

作者:釋如本、釋法藏、釋宏安、釋普暉、釋見引、陳清秀、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7/12 初版
書號:3B10
定價:300元

  宗教界該不該加以管理?又要如何管理?《宗教團體法》草案在行政院、立法院幾番進出,卻一直未有定論,癥結在哪?內政部於民國106年6月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引起軒然大波。宗教界首次團結提出建言,希望政府先制定《宗教自由基本法》保障權益,再訂定其他相關法案。本書邀集宗教人士、教授、律師共同針對宗教立法一事提出看法加以探討,並針對《宗教團體法》及《宗教自由基本法》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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