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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2023年5月22日排審《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修正案,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李永然呼籲,應重視台灣存託憑證(簡稱TDR)爭議所引起的冤案侵害人權問題,主管機關對於金融商品是否屬須受證交法規範的有價證券?甚至其他新興金融商品均應採直接、正面認定是否為〈證券交易法〉所規範的「有價證券」,而不能以財政部民國76年間所發布的第900號公告,如此「不確定法律概念」概括方式辦理,立法院進行〈證券交易法〉條文修正草案的討論,甚至可以一併考慮討論該法第6條規定的妥適性!

  另外經濟日報、工商時報均刊登中華人杈協會高思博理事長、法曹協會李念祖理事長的意見。

新聞連結:

TDR立法不清 立院今審證交法 人權團體籲明確規範(經濟日報)

TDR爭議延燒 人權團體疾呼速修法(工商時報)

空白刑法 牴觸憲法罪刑法定原則/TDR冤獄 法曹籲修法保障人權(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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