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釋宏安法師(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

  1.《宗教團體法》的制定,雖有必要,但一定要先有《宗教基本法》,把保障宗教自由的原則揭櫫出來,才不會發生類似《監督寺廟條例》的違憲問題。

  2.台灣的「基本法」立法模式已很成熟,如《教育基本法》、《文化基本法》......等,「宗教」的重要性不亞於「文化」、「教育」......等問題,訂立《宗教基本法》確有必要。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12月16日下午4時30分,李永然律師以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身分,頒發109學年度第1學期「永然法律基金會獎助學金」於兩位位於台北的得獎同學,除和同學們分享法律人執業的心得與應有的學習態度,回答同學們的提問,並親筆簽名贈送「法律特有種──李永然律師不一樣的普法之路」一書,鼓勵兩位同學努力向上,最後一同合影留念。

P_20201216_163847.jpg

P_20201216_163902.jpg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109年12月16日下午1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由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主辦「國際政經新形勢與企業投資展望研討會」,並擔任第三場主持人,主講人為洪永沛丶周枝田,研討會至下午3時圓滿結束。

88193D0F-095D-4944-906F-CA1CC35CC897.jpg

4FB13E15-7A7B-45E8-BA22-A64CF928C169.jpg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12月16日中午,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舉行會員大會,由高長理事長主持,李永然律師也出席會員大會,了解會務發展現況。

91879341-9E04-45F4-9B3E-3E4643BFF3A4.jpg

DB437CBD-8024-41DF-9163-C2735131D2EE.jpg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釋常露法師(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理事長)

  在目前宗教團體所提出的影子報告(平行報告)中,最重要的議題,第一個議題應屬對於宗教團體的宗教用地要妥適的規劃,政府長期忽視宗教土地政策,合法取得宗教土地的法令繁雜且過於苛刻,取得宗教建物合法使用執照耗時且困難,因此政府應建立宗教用地規劃政策且訂立完整的配套措施,以解決宗教團體在土地使用的問題。

  第二個議題,則是在宗教團體當中,尤其是寺廟這部分,目前還有許多尚未完成登記,希望政府能夠再開放一次寺廟補辦登記,且希望能降低補辦登記的門檻,並需廣為宣傳,讓目前尚未完成登記的寺廟、宮廟有機會完成登記並取得應有的法律地位。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釋法藏法師(台灣宗教聯合會執行長)

1.我國宗教人權影子報告,具體反映了我國宗教界目前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其針對國家第三次人權報告,依國際人權公約的相關條文分類,回應的內容主題大致有十四個議題。

2.我國宗教人權問題的多元性性與複雜性,洵非過去歷屆政府所力推的《宗教團體法》草案所能應付。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12月14日上午9時,李永然律師前往東吳大學城區部,出席「第七回法律與宗教研討會」,本次研討主題為《宗教的法律思想---以佛經的法律思想為中心》,邀集專家學者一同參與,李永然律師並擔任陳淑芳教授報告「題目三:心經的法律思想」的與談人,佛教界法藏法師也出席參與研討。

2D05A003-8953-4675-9A0C-8464D06EE340.jpg

D9900F42-C13D-4467-894E-ADBE7DFAF892.jpg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釋淨耀法師(中國佛教會理事長)

1.自2017年7月23日「眾神上凱道」之後,台灣的宗教人權已經漸漸覺醒。
2.我國在法律的制定時,鮮少會在意到宗教的使用,以《國土計畫法》為例,根據其目前的規定,幾乎有百分之九十的宗教建築被歸類在「不合法」的地目之上。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12月12日上午,李永然律師前往長庚高爾夫球場,出席由美生會丶忠誠扶輪社丶忠美扶輪社高爾夫球球隊舉辦的球敍,難得遇到沒有下雨的天氣,大家都玩的十分愉快。

S__104218626.jpg

S__30457893.jpg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中華人權協會舉行「2020人權之夜」,由高思博理事長主持,馬前總統丶陳前院長衝丶蘇副院長永欽及朱前市長立倫⋯⋯等人均出席,李永然律師以名譽理事長身分也出席參與,共同為台灣人權的發展盡一份心力。

1.jpg

767823.jpg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