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靖軒律師
根據民國109年6月4日聯合報A8版記者王宏舜所撰「楊麗花輸官司 洪文棟遺產生變」的報導,該報導中提到徐英妹與洪文棟於1956年交往,徐英妹所生之子徐國璋聲稱其是已故前立委洪文棟的親生兒子,但是洪文棟並不承認,徐國璋為此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訟」,即使洪文棟拒絕驗DNA,台灣士林地院仍判決徐國璋勝訴,洪文棟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台灣士林地院之見解,認定徐國璋是洪文棟的孩子,本案一旦確定,就會直接影響已故之洪文棟的遺產分配。
徐國璋主張,其與洪文棟見面時都稱呼其為「爸爸」,且洪文棟有支付其讀大學以及買車等費用,但是洪文棟認為其只是幫助舊故的小孩。士林地院法官認為洪文棟長期匯錢給徐國璋,也不避諱被徐國璋稱呼「爸爸」,還和徐國璋討論結婚等事,認定洪文棟對徐國璋之撫育視為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