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3日下午二時,李永然律師應代銷公會之邀前往演講,講題為「共有不動產管理與處分的法律解析一兼談居住權保障與預售違約酌減」,以專業的角度向現場人士解説共有不動產管理與處分的法律問題。
- Mar 13 Wed 2019 15:58
李永然律師應邀前往代銷公會演講「共有不動產管理與處分的法律解析」
- Mar 13 Wed 2019 09:29
2019.3.13 ETtoday東森新聞雲刊登李永然律師專文「美國致力擴大國際宗教自由 那台灣呢?」
外交部委託台灣民主基金會主辦的「印太區域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論壇,此次活動有來自15國的宗教自由領袖與會,探討改善區域宗教自由的氣氛,美國特地派出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朗貝克(Sam Brownback)出席並發表專題演講,蔡英文總統、立法院蘇嘉全院長及外交部徐斯儉次長等出席致詞,足見此次活動非常具有意義。
美國是一高度重視宗教自由的國家,並將每年1月16日訂為「國家宗教自由日」;美國也是第一個設立「國家宗教自由組織」的國家,1998年10月9日通過《國家宗教自由法》(The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of 1998,IRFA),並由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於1998年10月27日簽署,並依該法成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nti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USCIRF),該委員會為一跨黨派的獨立運作機構,主要職責是監督觀察世界各國的宗教自由現況,以及是否違反宗教自由的情形,並每年發布「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 Mar 12 Tue 2019 09:09
李永然律師以主人身分,舉辦褔祿同修會聚會
2019年3月11日晚間,褔祿同修會舉辦聚會,由李永然律師擔任主人,葉照雄丶吳寶田丶陳坤煌丶高銘村丶張錦貴⋯⋯等人均出席,大家共渡一個開心的夜晚。
- Mar 12 Tue 2019 08:54
李永然律師出席「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公民論壇」並擔任主持人
2019年3月11日下午4時1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從印太宗教人權保障看台灣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公民論壇」,並擔任第二場次主持人,研討主題為:「從日本宗教法立法經驗探討我國宗教自由在內外部事項交錯下的「認證」制度於宗教自由與普通法體系交錯中個案實踐反歧視原則」,由李建忠法官引言,黃書瑋博士與談。
- Mar 11 Mon 2019 14:08
2019.3.11 ETtoday東森新聞雲刊登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專文「解不開的限制出境?最高院未支持高院開明見解的遺憾」
近日報載,桃園市議員邱佳亮被以貪污罪起訴後,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併科罰金12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822萬5617元,並被限制出境,現由第二審法院審理中。日前,上海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邀請桃園市議會到上海進行參訪交流,邱佳亮議員經議會指定出席,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裁定以50萬元保證金,准許暫時解除限制出境5天;然而,檢察官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反而將原裁定撤銷,並自為裁定駁回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之聲請。
依據最高法院新聞稿記載,最高法院是以「若被告日後有罪確定,將面臨刑罰及沒收,有規避刑罰執行的高度誘因,原審以50萬元保證金,允許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但如逾期不返,我國刑罰權即難實現」等理由,認為檢察官抗告主張為了確保將來案件順利審判及執行,有繼續限制出境的必要;另因准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之日在即,於是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駁回解除限制出境的聲請。
我國司法實務慣用的限制出境處分,在《刑事訴訟法》中並沒有明文規定,而是最高法院73年度第4次刑事庭庭長會議,透過法律解釋的方式,將「限制出境解釋為限制住居的方法」,但限制出境侵害人民受《憲法》第10條保障的遷徙自由,長期以來被批評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的「違憲」疑慮。
- Mar 11 Mon 2019 11:22
李永然律師出席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辦的「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
2019年3月11日上午,李永然律師出席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辦的「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並參加開幕儀式。
- Mar 11 Mon 2019 09:14
李永然律師帶領忠誠扶輪社健行隊與忠美扶輪社丶忠信扶輪社一同至北投龍鳳谷健行
2019年3月9日上午,台北忠誠扶輪社健行隊邀請忠美扶輪社丶忠信扶輪社一起健行,李永然律師身為隊長與Homer社長丶建民社長一起帶隊前進,健行至北投龍鳳谷,中午在天美餐廳用午餐,雖然天公不作美,但大家還是興緻高昂走完全程。
- Mar 11 Mon 2019 09:09
無照駕駛肇事致人受傷而犯罪,有無加重其刑的規定?
文◎李永然律師、沈曉玫律師
案例:
甲因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遭路邊員警攔查,為脫免員警盤查,趁隙逃逸,復為擺脫後方追捕的警車,行駛於狹窄巷弄內未減速行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衝撞路旁站立的乙,致乙倒地,受有擦傷、挫傷等傷害。又甲在聽聞在場群眾喊叫聲,知悉因自身肇事致乙受傷後,未留置現場予以必要的救護並等候警方處理,就逕自駕車駛離現場,請問甲是否涉及犯罪?
- Mar 10 Sun 2019 13:41
2019年3月10日人間福報刊載專訪李永然律師,談「保衛印太區域宗教自由,台灣需從制定宗教基本法做起」
2019年3月10日人間福報刊登記者杜憲昌專訪李永然律師,談「保衛印太區域宗教自由,台灣需從制定宗教基本法做起」,內容如下:
宗教自由不僅具普世的價值,更是一項基本人權!台灣定十一、十二日舉辦「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活動,攸關台灣宗教立法的重要性,以及法令所產生的社會爭議,確有必要再度提出說明與釐清。
- Mar 07 Thu 2019 09:00
林永汀先生為《土地法實用——總論.地籍.地用》一書作序
林 序
蘇軾「鼂錯論」謂「天下之患,最不可為者,名為治平無事,而其實有不測之憂。坐觀其變,而不為之所,則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強為之,則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傑之士,爲能出身為天下犯大難,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強期月之間,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吾自民國77年任職永然法律事務所,忝蒙李永然律師敦促激勵,涉獵房地法規匆匆三十餘載。期間我國經濟狀況屢歷「名為治平無事,而其實有不測之憂」之情,是致吾對房地法規專業知識尋感缺漏與不足,唯自我督促淬勵,期能補愚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