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黃志國律師

一、台商有運用強制執行的必要

  台商在大陸經商,如因商業貿易等糾紛,時常會涉及民事訴訟、調解或仲裁,待得到有利結果後,通常會有強制執行的問題,而大陸「強制執行」規定與台灣不同,大陸主要係規定於其《民事訴訟法》中,且有諸多其他規定,而制度上也跟台灣有許多不同,過去大陸存在「執行難」的問題,所以先後於2007年、2012年又做了兩次修正,藉以強化強制執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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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上午7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由「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舉辦之「2018中國大陸地區投資環境與產業發展調查」期中報告,會議由許主委主持,郭台強理事長丶高長丶林祖嘉丶陳德昇丶林淑怡丶賴文平丶林建甫⋯⋯等人均出席,報吿內容由呂鴻德教授帶領的團隊負責研究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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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屏東監獄傳出兩名受刑人因不服主任管理員要求用餐作息時間須一致,出手毆打主任管理員,致其受傷送醫,兩名受刑人也被隔離調查並移送法辦。

  長期關注監獄人權的李永然律師表示,受刑人不服管教和管理員發生衝突的狀況時有所聞,政府對於獄政管理應多加注意,切勿輕忽,若此種狀況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難保不會發生更嚴重的衝突,政府應該儘速推動監所改革。

  李永然律師也多次提醒監所超收的問題,他強調以屏東監獄為例,目前的收容人數比核定收容人數多出了近三百人,超收的情形十分嚴重,這是不合乎聯合國所要求的監獄人權標準,超收造成監獄過度擁擠,不僅受刑人難收教化的成效對於監所管理人員工作而言也是十分吃重,法務部應多加重視,改善目前監獄超收的情況,以符合監獄人權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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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1日中午,李永然律師以台商張老師的身分,出席由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召開的臺商張老師會議,由姜志俊律師主持,與會者互相討論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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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9日李永然律師利用假日前往虎山健行,登上九五峰,途中遇到不少友人,人生有縁時,處處皆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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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制下,檢察官可以對人民沒有具體期限的限制出境、出海;起訴後,就算法官不認為有境管、限制出境必要,檢察官通常也不會撤銷。(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李永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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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台商可運用「保證」擔保債權

  台商在中國大陸經商、投資,如與別人或企業發生債權債務時,一定要具有「風險」意識,為了使自己的債權獲得保障,運用「抵押」或「質押」固然可行;但如果債務人沒有「擔保品」,也可運用「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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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張則君

  隨著台灣社會高度進步,國人越來越具備「法治觀念」,有了法治觀念就開始懂得伸張權利,也使得許多民眾逐漸計較起自己的權利有沒有得到保障,反而造成動輒訴諸法律的情況發生。濫訟的結果不但影響個人生活,也影響了裁判的品質。現今司法界、學界一直在鼓勵、倡導民眾多多利用「訴訟外之民事紛爭解決途徑」(ADR) ,目的即在於減輕當事人面臨訴訟時在勞力、時間、費用的付出,同時也減輕司法資源的負擔。

濫訟日增,成司法資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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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6日晚間,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出席美生會5月份月例會,會中邀請林經甫院長演講,蘇嬉螢創會會長丶上海美生會葉啟憲名譽會長⋯⋯等,共有66位會友出席,大家藉由例會開心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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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才有房屋賣家指遭買家及地政士聯手詐騙,在尚未交付尾款前即過戶,並辦理高額的貸款,昨日又有其他受害者出面指稱遭到相同手法騙取房屋,引起社會重視,執業多年的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在2018年5月15日接受民視新聞採訪時表示,一般地政士在處理買賣房屋過戶時,都會等買方找到願意貸款的銀行並完成對保,再將銀行的設定文件跟過戶契約書送至地政事務所完成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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