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然律師

案例:

  甲、乙二人就一筆土地共有,各有應有部分二分之一;甲自認為有在土地上興建房屋的必要,於是召工在土地上興建房屋。乙嗣後發現後,乃向共有人甲理論,未料甲自認為共有人之一,對土地有利用的權利;乙面對此種情形,如何依法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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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中國大陸台商應重視仲裁庭的組成

  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或訂立合同,發生私權爭議,如與他方有「仲裁協議」,即可自該「仲裁機構」提起仲裁。實務上大陸台商當選擇中國大陸的仲裁機構仲裁,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仲裁機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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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何謂「涉外仲裁裁決」?

  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或訂立合同,與相對人發生民事爭議,雙方如有「仲裁協議」時,即應透過「仲裁」程序向管轄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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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

一、近來有些殺人、自殺的報導,逐漸破壞社會的祥和

  生活在台灣的人常覺得幸福,台灣有「蓬萊仙島」之稱,乃因好山好水,民眾心地善良,各種勸人為善的宗教併存,而且族群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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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30日下午1時30分,李永然律師前往位於淡水的天元宮,與黃隆豐律師一同出席無極天元宮心靈講座,主講「法冷情深:從世間法律糾紛案例談出世修行」,以接觸過的法律糾紛案件,談人世間修行的重要,李永然律師與現場民眾互動熱絡,並贈送每位聽眾一冊《圓滿生活修行手冊》,演講至下午3時30分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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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29日晩上,李永然律師出席忠誠扶輪社老饕會,由H2O丶Calvin主持,好友相聚,說說笑笑享受美食,共渡開心夜晚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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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29日上午,李永然律師利用假日登山健行,由陽明山小油坑到七星山主峰丶東峰,中午到達前美軍宿舍,天氣晴朗,沿途享受風光美景,一洗心靈平日煩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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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4月25日聯合晚報A4版周佑政記者所撰「老屋重建 享房屋稅減半12年」的報導,為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重建,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經評估安全性需拆除重建的30年以上老屋,5年內申請重建,房屋稅及地價稅最多可減半徵收12年;3年內申請重建,還能額外獲得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獎勵。該條例明定,重建適用對象分三大類,經建築物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防法規,通知限期拆除、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標準;屋齡30年以上、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升降設備者。

  另外該條例還明定,危險老舊建築申請重建,政府將提供容積獎勵,但不得超過該建築基地1.3倍的基準容積,或建築基地1.15倍的原建築容積;且於上開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政府再加碼,能額外獲得基地基準容積10%獎勵;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則授權地方政府酌予放寬。而且為了加速老屋重建速度,十年內申請重建者,須在民國116年5月31日前提出重建申請計畫;而未提出重建計畫,則將不能享有各項獎勵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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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一名26歲的林姓女作家不幸於家中上吊自殺身亡,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有著良好身世背景和優秀學歷的她,為何會選擇輕生,是否因為長期憂鬱症所苦?但在事後由其雙親公開的聲明中才得知,這位女作家是因為在8、9年前受到補教名師的誘姦,造成其長期憂鬱痛苦,最終以上吊方式結束生命,而在她2月出版的新書內容,即是其本身經歷的投影,這也使得讀者們十分惋惜與不捨。

  聽聞這起案件,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很感慨的表示:對於這位林姓女作家過世後,由其父母驚爆出其上吊輕生背後的原因,著實令人不捨,她在高中就學時期想要充實學識而去補習,卻遭受這樣不堪的經歷。補習班的名師常因口才便給,學識豐富,而享有高名氣,往往成為處在青春期少男少女心儀的對象,因此做為一位老師,準確拿捏和學生相處的分際就十分重要。以這個案例來說,若發生事件時林姓女作者當時在16歲以下,則補習班老師會有《刑法》第227條的處罰,若當時她已滿16歲,則有《刑法》第228條規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在男性和女性發生性關係時,千萬不要以為當時女方同意就沒有問題,而要考慮到如果對方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法律是有一些特別保護的規定。這個案例也給社會大眾一個提醒,不論是學校的老師或補習班的老師,一定要特別注意到和學生之間保持正當的師生關係,不要誤以為只要雙方都同意就沒問題,事實上有些行為在法侓上是不被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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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裡可能有飲料

文■永然文化編輯部

  小心哦!以後搭車也要停看聽哦,聞聞駕駛是否有酒味、聽聽駕駛是否有酒話、看看駕駛是否有酒樣,總之,就是必須確認駕駛是否有喝酒,若有喝酒,就得小心乘客也要受罰了!因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前幾天(4月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規定,酒駕罰鍰提高至新台幣3至9萬元,拒絕酒測的罰鍰則提高至十八萬元;酒駕累犯和拒絕酒測者也採「累進制」,第二次起將連同上次罰鍰累計加重處分。最特別的是,新增「連坐罰」條款,對酒駕同車乘客處以六千至一萬二千元罰鍰。這可是個大修正,但小編想著,這規定也太狠了唄。趕緊問問長期關注人權議題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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