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日下午6時30分,趙守博教授的長子趙世聰與程紹玲小姐結婚,於台北市圓山大飯店宴請親友,李永然律師也前往道賀,祝這對新人「白頭偕老,永浴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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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於2013年3月2日下午4時,出席國立台灣大學校友總會第五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聽取去年會務的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並討論今年度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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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於2013年3月2日下午3時出席台北市國立台灣大學校友會第六屆第三次會員大會,了解會務的運作與未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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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上午9時30分,李永然律師出席內政部「研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相關議題會議」,本次會議由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童健飛主持,高永昆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劉智園律師、顏世禮專案經理及司法院王法官等......出席,討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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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11118日經濟日報A11版記者楊文琪的報導,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預定以公辦都更、設定70年地上權的方式,將台北市北投區新民段面積逾1043坪的土地對外招商,預定於1011120日舉辦招商說明會。

    財政局並表示該基地坐落於北投泉源路以西、中和街20巷東側地區內,距離淡水捷運「新北投站」僅120公尺,不僅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也相當好。該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規定,適合開發為商務住宅或溫泉旅館!!

    李廷鈞認為,用地上權的方式活化公有土地是相當好的手段,因為既不會賤賣公有土地,又可增加財政收入,並且達到「地盡其用」的理想,李廷鈞期盼政府將來能夠多釋出公有土地的地上權,以活化閒置的公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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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國102225日經濟日報A15版記者陳美珍的報導,財政部指出,國稅局調查租賃所得申報案件時,會與市場上的租金水準進行比較,租金如明顯偏低者,縱使房東確實以低價租屋給房客,亦未額外收取其他費用,國稅局仍可按通常租金水準對房東補稅。財政部表示,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5款的規定,納稅義務人出租財產,約定租金較一般當地租金為低時,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其租賃收入。這類案件納稅人即使舉證實際租金所得並未高於稅捐機關核定的租金收入,往往也打不贏稅務官司。

    中區國稅局就有一件行政救濟案例,納稅人申報所得稅時,列報2010年全年租金收入為新台幣3.6萬元,扣除43%的必要費用後租賃所得為新台幣20520元,然而按照當地一般的租金標準,重新設算假的收入應為新台幣59906元減除43%之必要費用後認定甲的租賃所得是新台幣43146元,甲不服提出行政救濟,然而經國稅局調查鄰近房屋平均租金,均較甲的出租水準高,因此在「複查」時予以駁回。

    筆者認為,雖然這樣的規定,是在避免形成規避租金收入的漏稅弊端,但是對於不了解市場行情的房東,不甚公平。因為房屋租賃市場並不向房屋交易市場全面實價登錄有充足的資料可以查詢,租金更是隨著屋況、用途等等區別而有顯著的差異,不能一概以租金較市場行情低,就認為納稅義務人有逃漏稅,等於是把民眾當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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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6日下午3時,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與盧孟蔚律師前往位於台北市文山區的中國科技大學進行參訪,其餘參與貴賓有中國信託的翁文祺顧問及警專陳連禎校長,行程由上官永欽董事長接待,谷家恆校長、張偉斌副校長、廖憲文副校長、田耀遠主秘、朱繼農主任、黃芝齡秘書一同與會,對該校進行校務簡介及校務現況與發展簡報,另進行校園的參觀與貴賓間的意見交流,活動至下午5時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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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常年關注賦稅相關問題,此次受邀「從兩公約看賦稅人權」座談會,其發言內容如下: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然:賦稅人權在台灣一直都是被忽略的人權。賦稅是政府對人民所課徵的義務,在國家行政高權上,政府如果不能用謙卑心態自我克制,就很容易成為濫權。權力使人傲慢,馬英九總統曾經說過,高達百分之七十的人權侵害案件,主要都是來自於公權力的行使。根據憲法規定,人民應在租稅法定主義大原則下,負有納稅義務,但若行政機關無視於法律,或動輒用行政解釋超越法律規定,破壞立法對行政機關的節制,人民的財產權將備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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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24日,李永然律師出席由中國時報、中華人權協會、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中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共同主辦的「從兩公約看賦稅人權」座談會,由中國時報張景為副社長主持,出席者有:李永然委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黃俊杰委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蘇友辰理事長(中華人權協會)、葛克昌主任(台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陳清秀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 )、陳志龍理事長(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黃士洲副教授(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 )、林天財主委(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瑞內.瓦德羅主席(Dr. Rene Wadlow)(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 )、蔡富強主委(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分會人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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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5日晚上6時30分,李永然律師受台北市地政士公會之邀,至國軍文藝活動中心1樓戲劇廳演講,講題為「地政士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認識與因應」,現場出席的地政士們反應熱烈。同時李永然律師也獲台北市地政士公會聘為第八屆法律諮詢委員,並頒發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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