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A6版記者王孟倫所撰「金管會挺都更 擬排除銀行放款限制」的報導,為協助推動都市更新政策,金管會宣布兩項政策,建議修訂《都市更新條例》,讓銀行辦理都更可排除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三十%的限制;且銀行老舊行舍投入重建都更,自用比率從原本五十%改為二十%以上即可,以提高都更誘因。事實上,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除了排除《銀行法》有關不動產授信不得超過存款三十%的限制,並提出貸款年限不受三十年限制。另外,內政部也將提出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核定再交付立法院審議,預計最快下會期可望三讀通過。
另外,對於銀行以「老舊不動產」參與都更,現行《銀行法》及相關辦法規定,銀行原有不動產就地重建取得新不動產,須有五十%以上為自用;不過,實務上,銀行老舊不動產參與都更,因容積獎勵措施,取回的新不動產往往無法符合自用比率規定。因此,金管會決定放寬規定,銀行以原有不動產參與都更重建取得之新不動產,自用比率從五十%降至二十%以上,且不得低於原自用面積,藉以提高銀行參與都更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