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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8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前往中華人權協會辦公室,以理事長身份邀集查重傳常務理事、吳威志祕書長及秘書處同仁召開會務工作會議,了解會務狀況及未來計畫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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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7日晚間,身為台北忠誠扶輪社創社會長的李永然律師出席了該社爐邊會暨十月份理監事會,利用餐敘時間了解會務並互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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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7日下午,太極門弟子李迎新會計師前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拜訪李永然律師,除致贈太極門感謝狀外,也贈送李永然律師法稅人權叢書「明白」、「真相」、「始末」三冊,兩人針對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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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永然、黃培修

一、前言

  我國矯正執行是延續第二次世界大戰國民政府遷台的監獄文化,對受刑人的管理與處遇向以「懲罰」為主,「輔導」為其次,至於「服務」則談不上。更歷半世紀的社會法政是演變,矯正執行制度,在矯正執行機關各級人士努力下,已逐漸「透明化」、「人性化」與「教導化」,對我國矯正成果的提升有相當勳勞。但矯正執行終非政府的主軸政策,因此在沒人、沒經費的情況下,即使耗盡各矯正機關首長的智能,其成長改善無法有效加快,尤其在法制化的瑕疵,更會令人捏一把冷汗。本會再就我國監獄管理與累進教化等情況,分析檢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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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18日自由時報A10版記者吳佳蓉所撰「國有地蓋社宅 近年撥用20處」的報導,財政部部長許虞哲赴財委會,就國有土地配合政府推動社會住宅主題進行專題報告。據統計,近年已撥用二十處國有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宅,還有十一處撥用中;同時也提供全台六十七處國有房地,由地方政府選擇評估是否適合興建「社會住宅」。專題報告指出,財政部支持社會住宅政策的方式主要包括兩種,一是撥用國有房地供地方政府興建社宅,二是給予民間業者資金及權利金優惠,增加民間興辦社宅意願。其中,又以撥用房地對增加社宅供給最有直接效果。

  至於地方政府反映,財源不足、無法有償撥用國有地興建社宅,以及無償向中央取得的國有土地蓋社宅,收益必須繳庫,無法留做管理維護費用等問題。財政部表示,對此,內政部已提出《住宅法》修正草案,希望能更改規定,使財源不足縣市可改以租用方式撥用國有地,也使地方政府無償取得國有地蓋社宅,後續衍生的收益,可不必繳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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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6日晚間,李永然律師趕赴忠美扶輪社出席其例會,活動由社長楊裕隆主持,CP夏雁峄⋯⋯等人均出席,眾人藉此機會相聚,增進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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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李永然律師撰寫「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一書,歷經20年,銷售數萬本,幾經修訂,是民眾在訂立契約時最好的參考範本,本書將於2016年11月推出第十四版,現摘錄新增內容:「訂婚協議書」應該怎麼訂?提供想婚男女做參考。

訂婚協議書
  一對打算結婚的情侶,想在結婚前,先訂立婚約,相互約束,他們應如何訂立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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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18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林潔玲所撰「增建夾層 要課房屋稅」的報導,財政部表示,房屋增建夾層,不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增建面積均應納入房屋稅籍課稅。同時,有些違章房屋雖然沒有權狀,但也要申報設立房屋稅籍並繳納房屋稅。部分建商為吸引民眾購買,會將建物挑高興建,買家於購入後為增加房屋使用面積,往往增建夾層做為書房、儲藏室或辦公室等使用,卻不知該夾層需向地方稅捐機關申報納入房屋稅籍核課房屋稅。

  按《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凡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為房屋稅的課徵對象,房屋內的夾層自然也不例外。官員也舉例,甲公司利用挑高廠房增建夾層,改為兩層辦公室使用,則增加使用面積部分,應在建造完成日起30內,向當地管轄的稅務局申報並納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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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5年10月18日聯合報A16版記者綦守鈺所撰「南鐵地下化起跑 仁德段拆屋」的報導,台南鐵路地下化全長八點二三公里,總經費新台幣兩百九十三億元,台南市吳宗榮副市長表示,雖影響仁德區、東區、中西區、北區鐵路沿線共兩百五十四戶,但已有近八成住戶登記照顧住宅,僅四十三戶反對拆遷或觀望。仁德段沿線卅一戶有十四戶取得同意協議價購,因此先拆除。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聯絡人陳致曉表示,北區、東區還存著很大爭議,拆遷戶目前已提出釋憲,贏的機會很大,而且有十多個團體齊聚高雄市議會前抗議反迫遷,但政府卻急著拆老百姓的房子,拆遷戶的「居住正義」在哪裡?

  台南市吳宗榮副市長並強調,有了法律依據,這項重要建設勢在必行,反對者僅占少數,未來會再與尚未同意拆遷的住戶溝通,盼和諧完成此重大建設。若最後仍不同意,會依《土地徵收條例》,將土地與房屋款項提存法院。台南市賴清德市長也透過臉書說明,強調只要接受協議價購方案,市府願就地上物補償,「除法定金額,再增加百分之五十額外補償費用」,想在原地重建的住戶,也可透過都市計畫提高建蔽率,讓住戶可以重建或移轉到沿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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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李永然律師撰寫「契約書之擬定與範例」一書,歷經20年,銷售數萬本,幾經修訂,是民眾在訂立契約時最好的參考範本,本書將於2016年11月推出第十四版,現摘錄新增內容:訂立「借名契約」,雙方應該注意哪些事項?提供讀者們參考。

借名契約

  不論夫妻任一方購屋借名登記在配偶名下,或父母買房子借名登記在子女名下,此時皆涉及「借名契約」。應如何訂立借名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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