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司改會)於網路架設之「司法陽光網」,在網路上公開揭露全國法官、檢察官等個人資料,並設計民眾留言欄,供不特定人得針對特定司法官予以留言評價,已引起司法院、法務部同時抗議,這是前所未見。本人淺見以為,司改會建置該網站為人民監督司法之初衷,固然立意良善,然因事先未先與司法院及法務部進行意見溝通,取得彼此共識,也未向被揭露個人資料的司法官進行資料確認,導致司法院、法務部強烈反彈,這樣的發展並不利台灣的司法改革。
按人權具有普世價值,不分種族、階級、職業、性別、身分,均應享有等值之對待,司法人員也不例外,民間團體在監督司法之餘,基於人權平等之概念,應公平保護司法人員與渠等家屬固有之基本人權,採取審慎之監督作為,方能避免造成對立與衝突。司改會此一網站建置後,引起法官與檢察官同聲反對,認為已過度侵害他們的隱私及人權,導致司法院與法務部不得不出面要求司改會移除有疑慮的「司法陽光網」,其主要原因也在於此。
本人從人權與民主的角度出發,認為真正對人民有利的司法改革,應該是司法機關與民間監督團體共同攜手努力前進,如此才是民眾之福,現因「司法陽光網」存在引發適法性等爭議,無論設計之初有多崇高的理念,因事前欠缺良性的規劃與溝通,又遭質疑不尊重被揭露個人資料之司法官的人格權,反而加深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間的歧見,不但無助司法改革,更讓司法機關與司法監督團體間之嫌隙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