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序

  台商前往中國大陸投資的歷史長達三十年以上,在大陸的台商人數規模也相當龐大,無論在投資、經營管理或日常生活起居,難免遭遇到各式各樣的法律問題,因各項糾紛而涉入官司者也時有所聞,在法令規範與台灣不同的中國大陸,一旦權益受損,該如何爭取自身最大的保障?一般台商在遭遇民事、刑事法律問題時,多會聘請律師協助處理爭端,但台商本身也應多充實法律知識,方便與律師討論案情時能更加進入狀況。

  除此之外,台商在中國大陸經商、生活,亦秉持著「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因此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和房屋購買、租賃等方面,也需對相關法令有所認識,才不致因不了解而折損自身權益。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年11月26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前往台北城市舞台,欣賞由台北市立中正高中舞蹈社同學舉辦的中正舞展,感受同學們力與美的展現,李律師並和與會貴賓們一同留影。

all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台北市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台北市的違章建築又成為熱門話題,北市府也大動作宣示拆除的決心,筆者自幼即聽說違建是「都市之瘤」,不僅有礙市容觀瞻,更妨害城市的進步發展;但數十年過去了,違建問題依舊存在,而且日益嚴重,歸根究柢,違章建築之所以會成為台灣社會上的大問題,主要原因有四:

  一、有些建築法規過嚴,不符現實:例如相關法令規定,台北市建築基地必須具有法定機車停車位,但以大都會區而言,尤其是豪宅社區,住戶多以汽車代步,少有人使用機車;然礙於法令規定,建商必須依法設置法定機車停車位,才能取得使用執照。為免空間閒置,許多建商於取得使用執照後,進行「二次施工」,更改使用方式,造成違規使用,此皆因立法過嚴、不符現實,而形成之違建問題。

  二、建管單位執法不嚴:建管單位只注重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的審查與核發,常於核發之後就不再追究處理,因此也造成建商抓住主管單位的心態,在銷售不動產時,銷售廣告將產品形容得天花亂墜,送設計圖面時又是依循相關法令規定,而在取得使用執照後,再利用「二次施工」等方式,以符合當初銷售的廣告內容,成為「違章建築」,也造成房屋買售人的困擾,因為一旦遭到檢舉,買受人即成為被害人,而建商早已獲利了結,受害的只有花了大筆金錢的購屋消費者而已。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年11月25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忠美扶輪社例會,除了和社友們相聚外,也歡迎一位新加入的社員,期盼大家一同努力,使忠美扶輪社會務能蒸蒸日上。

all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年11月21日下午4時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傑人會第25.26屆會長交接典禮」,李永然律師以台北市國際傑人會第三屆會長、國際傑人會世界總會2003年總會長身分撰文「資訊與人性」發表於台北市國際傑人會第25.26屆會長交接特刊中,預祝典禮圓滿成功。

20151123094500890_0001  

  典禮由前任會長李明哲交接至新任羅木會長,李永然律師也上台致詞頒獎,典禮結束後,會員們一同參加晚宴「傑人饗宴」。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年11月21日下午2時半,李永然律師前往東吳大學松怡廳,欣賞牙醫全聯會暨扶輪合唱團成立十週年發表會「齒輪傳聲.十年」,悠揚的歌聲,讓人心曠神怡。在會場也見到了許多社友及其他社的扶輪先進,大家一同聆聽優美的樂曲!

all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年11月20日下午3時,李永然律師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身份出席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十九次委員會議,會議由副總統吳敦義主持,柴松林、張善政、王幼玲蘇永欽張珏孫大川彭淑華李永然葉毓蘭黃俊杰、楊芳婉黃默、黃鴻隆、廖元豪......等委員及內政部邱昌嶽、吳盟分常務次長等官員出席,針對國內各項人權議題做報告及討論,會議至下午6時順利結束。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李永然律師長期關注人權議題,對於近日司改會成立「司法陽光網」一事,以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身份發表了《從人權觀點淺談「司法陽光網」之設置》一文,針對此事所造成的爭議內容,以人權角度發表看法,受到各界重視,不僅法務部將全文轉發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本文也為各家媒體爭相引用報導(相關新聞報導連結如下,可供參考),希冀民間團體在監督司法改革的手段及方式上,能符合人權保障及法治之規範,發揮民主之核心價值與精神,並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將更有助於台灣正進行司法改革!

「司法陽光網」引爭議 法界咸認不妥(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19005435-260402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近日「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司改會)於網路架設之「司法陽光網」,在網路上公開揭露全國法官、檢察官等個人資料,並設計民眾留言欄,供不特定人得針對特定司法官予以留言評價,已引起司法院、法務部同時抗議,這是前所未見。本人淺見以為,司改會建置該網站為人民監督司法之初衷,固然立意良善,然因事先未先與司法院及法務部進行意見溝通,取得彼此共識,也未向被揭露個人資料的司法官進行資料確認,導致司法院、法務部強烈反彈,這樣的發展並不利台灣的司法改革。

  按人權具有普世價值,不分種族、階級、職業、性別、身分,均應享有等值之對待,司法人員也不例外,民間團體在監督司法之餘,基於人權平等之概念,應公平保護司法人員與渠等家屬固有之基本人權,採取審慎之監督作為,方能避免造成對立與衝突。司改會此一網站建置後,引起法官與檢察官同聲反對,認為已過度侵害他們的隱私及人權,導致司法院與法務部不得不出面要求司改會移除有疑慮的「司法陽光網」,其主要原因也在於此。

  本人從人權與民主的角度出發,認為真正對人民有利的司法改革,應該是司法機關與民間監督團體共同攜手努力前進,如此才是民眾之福,現因「司法陽光網」存在引發適法性等爭議,無論設計之初有多崇高的理念,因事前欠缺良性的規劃與溝通,又遭質疑不尊重被揭露個人資料之司法官的人格權,反而加深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間的歧見,不但無助司法改革,更讓司法機關與司法監督團體間之嫌隙加深。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年11月18日晚間,李永然律師出席美生會月例會,會中邀請到麗嬰房董事長王國城和出席的會員們分享「後五十歲的選擇」,精彩的內容讓大家獲益良多。

ALL    


文章標籤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