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律的新聞越來越多時,該喜還是該憂?這問題如同律師高考錄取名額,從民國5060年代的十人到民國100年的近千人,好還是不好?難以論斷,各有說法;但可以推論,社會上法律的事件並沒有因律師的增額而變少,而是越來越多,這代表著,我們已進入法治社會,需求法律來維持人際間的行為平衡,以及人之所以為人的人權意識已生根,我們民眾已會為了自身的權利及廣大的公平正義發聲,因果循環而壯大了法律的供需面。

  就像近年媒體造成的道德議論聲音紛紛嚷嚷一樣,法律也有一池春水被攪亂的現象,有法律人因貪瀆被起訴、被關,有法官被視為恐龍、被議處;有檢察官或律師因承辦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馬上成為掌聲響起的英雄或被謾罵到噓聲不斷的狗熊;原本嚴肅而難以親近的法律界,似乎變得綜藝化,情節多了,觀眾也增加了。不需訝異,法律本就是人性的發展與結果,是人,就有所謂的人生路途,走正路者有之,走歧路者亦有之。但法律人受嚴謹的學術教育與邏輯訓練,以及受之於法律哲學的思考與社會實務的洗鍊,最該以身作則,憑藉身上特有的法律智能,不論身處何地,小則為一人謀正當權利,大則為司法正義盡力,而知法犯法則萬萬不該。如此的行為處事,縱有新聞,也都是好事。

  緣自於該做些「法律人應盡力而為的事」的理想,本人與工作團隊前年開始籌備並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希冀能結合各界賢達及法律先進,為法律加分,發揮法律的正面力量。除了法律可以經營成為很好的職業外,再加把勁鋪展法律的功能,教育民眾、培養青年學子,塑造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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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9日中午12時30分,我前往汐止扶輪社演講,今天共有三社,即汐止扶輪社、士林扶輪社及長安扶輪社聯合例會。
我基於普及國人的人權常識,特以「從《公民政治權利公約》談我國刑事被告的司法人權」為題演講,還贈送每位社員一本「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控管手冊」,演講至下午2時10分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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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6日晚上6時,我前往天成飯店,與來自日本的公寓大廈學者們餐敘。9月17日上午11時,則前往位於中壢市的「南方莊園」,參加「中日公寓大廈法令制度與管理實務交流」研討會,我負責報告「公寓大廈住戶欠繳管理費之法拍及繼受問題」。永然法律基金會及王月蘭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均協辦該活動,用完午餐後,我就返回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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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6日上午11時,我前往位於台北市和平東路的「普得精舍」,參加「護法會頒贈」。
當天,由住持見品法師頒品,我再擔任「顧問」,這是一份責任,除了承擔責任,應更加「精進」,必須抽出時間上研經班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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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5日下午3時,我應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林瑞楨總會長及傑人會職業發展諮詢委員會林栢根主委之邀,至台中演講,講題為「大陸投資常見糾紛的預防與解決之道」,現場有近200位會友前來聆聽,我贈送每位來賓每人一本「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控管手冊」,大家反應都很熱烈,會後林總會長和林主委也贈送我一面紀念獎座以資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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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3日中午1時20分至2時10分,我應東華扶輪社社長施教興先生之邀,前往東華扶輪社演講「談台灣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談起」,由我的好友葉照雄先生介紹我出場。我希望藉由這次演講能讓大家了解到「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需兼顧,並注意司法人權的重要,與會社友反應熱烈,演講結束後,社長也贈送我一只由台灣當代水墨名家戚維義先生繪製的彩繪磁盤「金荷迎福」留做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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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2日下午2時至5時,我前往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中國貿易經營實務講習」演講,講題為「大陸內銷簽訂合同、授信及收款實戰經驗」,現場百餘位學員反應熱烈,對此一議題均有濃厚的興趣,我也贈送在座學員每位一本「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控管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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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靖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實習律師)

  從民國100年國家考試新制實施後,每年律師錄取人數可達到千人之譜,如此大量的人數,勢必使得新科律師選擇律師事務所實習之競爭更顯激烈,甚至可能形成「實習機會比國考錄取率更少」的現象,因此,考上律師執照只怕不能高興太久,真正的考驗才要開始。

  一、事務所經營的幾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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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李廷鈞
  國內律師業從民國60年間,律師高考每年錄取個位數字,到民國100年錄取人數高達每年九百餘人,對新科律師而言,自不免對「律師業是否還有未來?」產生疑惑。
  加上兩岸之間交流密切,中國大陸經濟崛起,有些台灣律師同道會認真思考:要不要取得中國大陸的律師執照?若取得後,要不要去中國大陸發展?因而這本手冊一開始要為讀者介紹的,即是作為一個新科律師,在實習階段,應如何選擇適合自己實習的律師事務所。進而言之,如果已經取得台灣的律師執照,是否有必要取得大陸的律師資格?又是否選擇進入中國大陸執行律師業務?如果還在台灣執行業務者,一方面要通過實習階段,完成後,開始執行律師業務時,又必須具備哪些人格特質?從律師事務所的發展及管理角度來看,「業務」及「當事人」是相當重要的兩大因素,如何拓展業務、與當事人進行互動?如何透過品質管理,建立當事人的信賴感,進而形塑出良好的「品牌」形象?都將藉由本手冊逐一討論,盼能與律師業的同道們相互切磋,讓台灣的律師業受到政府重視,且協助新進律師成長。如果本手冊能夠達成此一目標,則其出版將格外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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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對詹仁雄先生之「陳孝萱默認遭前夫詹仁雄催討200萬母子棲身20坪舊宅」報導不實案,經詹仁雄先生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處理,並由我居中協調,業已達成和解。
蘋果日報於2012年9月10日C2版上,刊登對詹仁雄先生的道歉啟事,此案到此已完結,謝謝各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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