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下旬再度前往江西南昌,參加研討會,並前往景德鎮市,返回南昌,又參觀「八大山人紀念館」、「天香園」及「八一起義紀念館」,看到了江西經濟建設的發展!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19日下午3時,我以董事身份出席「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第11屆第4次董事會,會議由葛雨琴董事長主持,會中聽取相關會務報告與各項決議案的執行情形。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24日,我前往江西省南昌市出席由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與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合辦的「第三屆贛台法學論壇--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年會(2012年)」,參與此次論壇之學者專家的論文,均已集結成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我與李雲龍教授主編之「第三屆贛台法學論壇文集--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年會(2012年)」。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26日中午12時至1時,我應台積電之邀到新竹來做專題演講,講題為「法律翹翹板-您不可不知的兩性權益」,現場有來自竹科、中科、南科約300位的同仁,這次的演講內容除了提到結婚、夫妻財產、離婚、婚外情的法律責任外,也特別和在座的同仁談及職場性騷擾與性別歧視、性騷擾的個案及認定、職場性騷擾的法律適用分析、性騷擾被害人採取法律行動應行注意事項等工作上相關的兩性問題。演講結束後,現場問答時間,有10幾位同仁發問與我互動,時間雖短,但大家的反應都很熱烈,我也贈送每位出席者一本「市地重劃權益法律手冊」,希望大家可以增進不同領域的法律知識。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當法律的新聞越來越多時,該喜還是該憂?這問題如同律師高考錄取名額,從民國5060年代的十人到民國100年的近千人,好還是不好?難以論斷,各有說法;但可以推論,社會上法律的事件並沒有因律師的增額而變少,而是越來越多,這代表著,我們已進入法治社會,需求法律來維持人際間的行為平衡,以及人之所以為人的人權意識已生根,我們民眾已會為了自身的權利及廣大的公平正義發聲,因果循環而壯大了法律的供需面。

  就像近年媒體造成的道德議論聲音紛紛嚷嚷一樣,法律也有一池春水被攪亂的現象,有法律人因貪瀆被起訴、被關,有法官被視為恐龍、被議處;有檢察官或律師因承辦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馬上成為掌聲響起的英雄或被謾罵到噓聲不斷的狗熊;原本嚴肅而難以親近的法律界,似乎變得綜藝化,情節多了,觀眾也增加了。不需訝異,法律本就是人性的發展與結果,是人,就有所謂的人生路途,走正路者有之,走歧路者亦有之。但法律人受嚴謹的學術教育與邏輯訓練,以及受之於法律哲學的思考與社會實務的洗鍊,最該以身作則,憑藉身上特有的法律智能,不論身處何地,小則為一人謀正當權利,大則為司法正義盡力,而知法犯法則萬萬不該。如此的行為處事,縱有新聞,也都是好事。

  緣自於該做些「法律人應盡力而為的事」的理想,本人與工作團隊前年開始籌備並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希冀能結合各界賢達及法律先進,為法律加分,發揮法律的正面力量。除了法律可以經營成為很好的職業外,再加把勁鋪展法律的功能,教育民眾、培養青年學子,塑造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環境。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19日中午12時30分,我前往汐止扶輪社演講,今天共有三社,即汐止扶輪社、士林扶輪社及長安扶輪社聯合例會。
我基於普及國人的人權常識,特以「從《公民政治權利公約》談我國刑事被告的司法人權」為題演講,還贈送每位社員一本「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控管手冊」,演講至下午2時10分圓滿結束!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16日晚上6時,我前往天成飯店,與來自日本的公寓大廈學者們餐敘。9月17日上午11時,則前往位於中壢市的「南方莊園」,參加「中日公寓大廈法令制度與管理實務交流」研討會,我負責報告「公寓大廈住戶欠繳管理費之法拍及繼受問題」。永然法律基金會及王月蘭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均協辦該活動,用完午餐後,我就返回台北。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16日上午11時,我前往位於台北市和平東路的「普得精舍」,參加「護法會頒贈」。
當天,由住持見品法師頒品,我再擔任「顧問」,這是一份責任,除了承擔責任,應更加「精進」,必須抽出時間上研經班的課。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15日下午3時,我應國際傑人會中華民國總會林瑞楨總會長及傑人會職業發展諮詢委員會林栢根主委之邀,至台中演講,講題為「大陸投資常見糾紛的預防與解決之道」,現場有近200位會友前來聆聽,我贈送每位來賓每人一本「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控管手冊」,大家反應都很熱烈,會後林總會長和林主委也贈送我一面紀念獎座以資留念。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2年9月13日中午1時20分至2時10分,我應東華扶輪社社長施教興先生之邀,前往東華扶輪社演講「談台灣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談起」,由我的好友葉照雄先生介紹我出場。我希望藉由這次演講能讓大家了解到「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需兼顧,並注意司法人權的重要,與會社友反應熱烈,演講結束後,社長也贈送我一只由台灣當代水墨名家戚維義先生繪製的彩繪磁盤「金荷迎福」留做紀念。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