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p 27 Thu 2012 14:43
再度前往江西南昌景德鎮
- Sep 26 Wed 2012 17:12
出席「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董事會
2012年9月19日下午3時,我以董事身份出席「財團法人中華文化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第11屆第4次董事會,會議由葛雨琴董事長主持,會中聽取相關會務報告與各項決議案的執行情形。
- Sep 26 Wed 2012 17:05
出席第三屆贛台法學論壇
- Sep 26 Wed 2012 15:01
前往台積電演講「法律翹翹板-您不可不知的兩性權益」
- Sep 20 Thu 2012 14:08
法律,應該被用心經營──永然法律基金會感謝王文洋先生等友人支持
當法律的新聞越來越多時,該喜還是該憂?這問題如同律師高考錄取名額,從民國50、60年代的十人到民國100年的近千人,好還是不好?難以論斷,各有說法;但可以推論,社會上法律的事件並沒有因律師的增額而變少,而是越來越多,這代表著,我們已進入法治社會,需求法律來維持人際間的行為平衡,以及人之所以為人的人權意識已生根,我們民眾已會為了自身的權利及廣大的公平正義發聲,因果循環而壯大了法律的供需面。
就像近年媒體造成的道德議論聲音紛紛嚷嚷一樣,法律也有一池春水被攪亂的現象,有法律人因貪瀆被起訴、被關,有法官被視為恐龍、被議處;有檢察官或律師因承辦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馬上成為掌聲響起的英雄或被謾罵到噓聲不斷的狗熊;原本嚴肅而難以親近的法律界,似乎變得綜藝化,情節多了,觀眾也增加了。不需訝異,法律本就是人性的發展與結果,是人,就有所謂的人生路途,走正路者有之,走歧路者亦有之。但法律人受嚴謹的學術教育與邏輯訓練,以及受之於法律哲學的思考與社會實務的洗鍊,最該以身作則,憑藉身上特有的法律智能,不論身處何地,小則為一人謀正當權利,大則為司法正義盡力,而知法犯法則萬萬不該。如此的行為處事,縱有新聞,也都是好事。
緣自於該做些「法律人應盡力而為的事」的理想,本人與工作團隊前年開始籌備並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希冀能結合各界賢達及法律先進,為法律加分,發揮法律的正面力量。除了法律可以經營成為很好的職業外,再加把勁鋪展法律的功能,教育民眾、培養青年學子,塑造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環境。
- Sep 19 Wed 2012 17:10
赴汐止扶輪社演講「從《公民政治權利公約》談我國刑事被告的司法人權」
- Sep 19 Wed 2012 17:04
參加「中日公寓大廈法令制度與管理實務交流」研討會
- Sep 19 Wed 2012 16:57
參加普得精舍護法會頒贈
當天,由住持見品法師頒品,我再擔任「顧問」,這是一份責任,除了承擔責任,應更加「精進」,必須抽出時間上研經班的課。
- Sep 17 Mon 2012 10:51
受邀至台中傑人會演講
- Sep 14 Fri 2012 10:14
前往東華扶輪社演講「談台灣刑事被告之人權保障--從《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