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台北美術館警察錯抓鳥龍事件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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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目前的發行量,堪稱國內平面媒體第一名,基於對讀者的負責態度,報導時更應謹慎查證,力求嚴謹,藉以滿足讀者「知的權利」。

11月6日發生於台北美術館前集會衝突事件,李廷鈞遭警方錯抓,已是被害人,而蘋果日報竟跟進而為錯誤報導,且自行添料,形成對李廷鈞嚴重的負面傳播及對本人名譽的不良影響,基於負責的態度,蘋果日報應迅速更正,俾助於還原真相。正如TVBS電視台於11月9日晚間已找出「比對畫面」及「被扯斷帶子的重六公斤餘背包」,讓烏龍事件得以澄清。「中央通訊社」於11月9日也有新聞稿,足以說明案件的真相;既然李廷鈞連拒馬都未碰著,甚至還有一段距離,怎能張冠李戴,而造成讀者的錯誤認知,並損害相關當事人的「名譽權」!

本人已委請徐鈴茱、溫藝玲律師發出「律師函」,盼蘋果日報能儘速給予善意回應,避免損害持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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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發生在今年11月7日凌晨的案件,竟降臨在我的小孩身上。

我的小孩廷鈞在11月6日為準備期中考讀書較晚,欲赴士林夜市買宵夜吃,騎機車路過中山北路台北美術館,恰逢一「圍陳」的抗議集會。

好巧不巧,沒多久遇上警方進行驅離,廷鈞隨即騎車欲行離去,卻遭警方強拉背包,連人拖下。廷鈞深感莫名,即被帶至延壽街保安大隊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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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之子李廷鈞日前遭警方誤會,而以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移送台北地檢署,李永然律師表示他的小孩當天因讀書較晚,騎機車,背後背著重約6公斤餘的背包(內有筆電、書本、筆記本…),經過案發現場,卻遇上警察進行驅離,隨即要騎車離去,卻遭警方誤以為另外騎機車的肇事者,硬將李廷鈞自機車上拉下,且將背包之兩條背帶扯斷,該「背包」及「機車」遺留在現場,而背包幸好有一位善心女子將之保管,且該女子因97年11月8日聯合報之新聞,始知道是李廷鈞被扯下的遺留背包,這背包已於11月8日下午6時回到李永然律師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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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師為當事人李廷鈞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第25條等事由擔任辯護人,就該事件當事人李廷鈞係準備期中考唸書較晚,去士林夜市買宵夜吃,經過案發地點,進去觀看。不久,警察即進行驅離,李廷鈞也打算離開,卻仍遭警方誤認為有「脫序」行為,而以「現行犯」逮捕。

本案李廷鈞與其他涉案人並不相識,牽涉本案確屬無妄,幸好本案有錄影可稽,本律師認為李廷鈞僅係一在學學生,其並無該行為;本律師將盡全力協助檢方發現真實,俾求還李廷鈞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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