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之子李廷鈞日前遭警方誤會,而以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的理由移送台北地檢署,李永然律師表示他的小孩當天因讀書較晚,騎機車,背後背著重約6公斤餘的背包(內有筆電、書本、筆記本…),經過案發現場,卻遇上警察進行驅離,隨即要騎車離去,卻遭警方誤以為另外騎機車的肇事者,硬將李廷鈞自機車上拉下,且將背包之兩條背帶扯斷,該「背包」及「機車」遺留在現場,而背包幸好有一位善心女子將之保管,且該女子因97年11月8日聯合報之新聞,始知道是李廷鈞被扯下的遺留背包,這背包已於11月8日下午6時回到李永然律師的手上。



李永然律師認為李廷鈞在現場係路過,既未參與該活動,未持標語、吶喊、連「拒馬」碰也未碰一下,怎會被錯當「現行犯」,還遭移送,這樣的「烏龍事件」,李永然律師認為警方執法不當,既辨明抓錯人,又未將之釋放,還將錯就錯移送地檢署,白白地折騰一天;而且小孩準備考試的心情也大受影響,李律師呼籲警方執法仍應持「依法行政」,符合「比例原則」,這才是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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