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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5日下午,我與同仁吳任偉律師赴高雄市地政局演講「預售與中古屋交易法律解析─兼談預售與仲介」。


(高雄市地政局謝局長致詞、介紹我)


針對預售屋交易時應注意之處給予諸多提醒,包括廣告真實性、定型化契約、房地面積、瑕疵擔保責任與保固期、土地使用分區與停車位規格、「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與地下層、屋頂」及「法定空地之使用方式及權屬」、完工期限與交屋期限、如何解決公設瑕疵、貸款約定、違約之處罰、定金或違約金之約定、今年51日施行之預售新制-「履約保證機制」等等。


而在中古屋交易方面,凶宅糾紛、滲、漏水爭議、一屋二賣的預防方式、購買應注意之事項、慎選仲介業者、買屋前應詳閱「不動產說明書」等等,也是應當注意的問題。

在《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中,對於仲介業的規範為何,我們也向現場人士說明,包含正確訊息的提供、商業行為的約束、不公平競爭、其他義務、委託契約書的法律性質等等。


現場人數約200多位,認真聆聽、氣氛熱烈,我也送每人一本《不動產買賣安心法律手冊》,盼各位在購屋消費時,能力保自己權益,不致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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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