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針對如何解決兩岸投保僵局提出建議,並刊於2012年3月30日旺報A18版。

原文如下:

兩岸投保協議預計今年上半年簽署,永然律師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永然昨天建議,兩岸爭端解決機制應回歸經合會,也就是在經合會 架構下增設兩岸仲裁委員會,作為解決P2G(投資者與政府間)的非 商務性糾紛仲裁機制。

兩岸已有共識,力爭在今年上半年召開第8次江陳會,簽署投保協 議。不過,兩岸投保協議協商陷入膠著,爭議焦點除了台商關切的人 身安全24小時通報外,我方對有關P2G爭端解決,希望援引國際仲裁 精神,作為雙方仲裁機制,但有中立的第三方。

我方原先傾向指定巴黎國際商會(ICC)作為仲裁單位,但礙於兩 岸特殊政治環境,大陸反對「國際仲裁」;此外,陸方也對「仲裁」 有意見,認為具有主權字眼,致投保協議簽署時程從第6次江陳會、 第7次江陳會,一直未有突破。

外傳雙方投保協議,我方已同意採取調解作為解套,調解結果可透 過兩岸互相承認法院判決,要求對方強制執行,但對於中立第三方調 解人由誰擔任,如何選出產生?雙方還在細步諮商。

仲裁委員由雙方推薦

不過,李永然指出,打破投保協議僵局,他認為應回歸兩岸經合會 架構。他說,除宥於兩岸特殊關係,大陸對「國際仲裁」的「國際」 字眼敏感外,且以兩岸特殊關係,採用國際仲裁來解決P2G非商務糾 紛,反而比較行不通。

他認為,兩岸可以在ECFA架構下增設「仲裁委員會」仲裁。至於有 關仲裁庭的仲裁委員,建議可由雙方推薦名單設立或指定。

對一國兩區表示認同

此外,李永然昨天對「吳胡會」中,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提出的 「一國兩區」看法,也表示認同。他認為在中華民國憲法下對兩岸關 係的定位,「一國」當然是指中華民國,「兩區」指的是台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這並不是新的,而是憲法架構下的現狀,這只是「九二共 識」的變形。

他認為,只要不要落入「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方 也可以依據憲法表述「一國」就是中華民國,這只是回到九二共識的 「一中各表」。


◎資料來源:旺e報 http://news.want-daily.com/News/Content.aspx?id=0&yyyymmdd=20120330&k=17915aed7bb9a81196139f84ceafb832&h=c6f057b86584942e415435ffb1fa93d4&nid=K@20120330@N00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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