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筆者自民國67年底執行律師業務以來,迄今三十餘年,發現國內打民事官司的人口與日俱增,歸納其原因不外乎:一、人民權利意識覺醒,重視個人權益的保障與救濟;二、社會工商業化之後,權義糾葛之事日益增多;三、法律服務業逐漸抬頭,打官司較往常方便。但是,提起民事訴訟涉及專業知識,當事人目前除委由律師處理者外,輒自行研究或委請親友協助,不論藉由哪一種方法,打官司時,具備「法律知識」誠有必要。

  既要訟爭,則必須求勝;求勝之不二法門,除事理合於法令,更要能正確地主張與表達。過去筆者也曾接觸過當事人將案件搞砸後,才來法律事務所求助者,這些人不乏對訴訟知識一無所知,當然其訴訟結果自也慘不忍睹。

  本書特針對打民事、家事官司基本上應具備的法律須知、狀例作一介紹,對於無訴訟經驗而欲進入法院程序處理案件的當事人,為一實用的參考書。如經濟條件許可,筆者以為,委請專業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是較理想之選擇;若無力延聘律師,而又符合《法律扶助法》規定條件之當事人,則可洽「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至於經濟上無力負擔,卻不符合《法律扶助法》所定之條件者,則不妨透過本書之介紹,以為可能親自上陣的民事訴訟程序作準備。即便委由律師打官司,若能事先研讀本書,熟稔相關的訴訟程序和法律要點,也有助於與律師之間的溝通。

  此外,我國過去對於家事事件的處理,分別散見於《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等法律,設有民事訴訟、人事訴訟、調解及非訟事件等不同程序,並無統一適用的法典,不僅導致同一相關家事事件的處理曠日廢時、費用倍增,也容易造成法院前後裁判的紛歧;為免致此,《家事事件法》於民國101年1月11日應運而生,並自同年6月1日起施行,使相關家事事件得以合併統整,程序一元化。本書就此,特闢〈家事事件程序〉專篇詳為介紹,讀者針對這項新制,亦應有所認識。

  本書之順利出版,感謝本所暨出版社同仁之協助校對、整理,謹藉本序一併誌謝!

                   李永然律師 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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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家事官司與狀例

作者:李永然
出版日期:2017/01 再版
書號:1F23

  人與人之間難免發生利益衝突,尤其步入工商業社會,不僅糾葛之事有增無減,糾紛類型更見五花八門。協商、調解、和解、仲裁……,固然是解決紛爭的有效途徑,但萬一這些方法盡皆破局,告上法院打一場民事官司,似乎也是不得不然的終極選擇。

  既要訟爭,則必求勝;求勝第一訣,必以熟知民事官司進行程序為要務。本書以淺顯文字暨狀例,將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中之普通訴訟、簡易訴訟、小額訴訟、法院調解、督促、財產保全、強制執行、家事事件等程序和運用法則「一舉成擒」,呈現讀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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