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則君

  根據報載,因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而入監的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先生,在服刑滿四個月後,已提出申請至外役監服刑,矯正署也將召開外役監遴選審查小組,討論外役監人選。此舉備受社會矚目,也引起不同的聲音,質疑申請外役監的標準是否公平。

  最近外役監的議題受到各界關注,像魏應充、孫道存、葉世文等知名人士都曾申請過。長期關注監所人權的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表示:「外役監是以受刑人在類似社會生活的低度管理下能自我管理,及對群體生活負責,以鼓勵受刑人珍惜所獲自由為宗旨,是我國獄政的一大特色,長久以來施行後的效果不錯,更生人再犯的機率甚低。在外役監服刑的受刑人,除享有縮刑以減輕刑度外,居住條件也較優,尚可與家人會面,並能定期返家探視,與一般的服刑差別甚大,因此也受到受刑人的歡迎,但要申請至外役監服刑,有其一定的條件,這在永然文化出版的「監獄真相大揭露」一書中就有專章探討外役監的制度。

  此外,聯合國對於受刑人的服刑處遇都有相關的規定,在台灣不斷強調人權保障的同時,我們應該也要關注我國的監獄矯正制度是否符合聯合國對受刑人服刑處遇的標準,尤其是監所收容超收的問題,應該要做有效的解決,否則外役監的條件和其他一般服刑的差距將愈來愈大,對於一般收容人的矯正執行而言,將影響其人權與矯正的成效。」

新聞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211/38253617/

....................................................................................................................................................................

監獄真相大揭露——矯正制度的現況與展望
作者:李永然、黃隆豐、李雯馨等著
出版日期:2018/05 初版
書號:3B11
定價:300元

  一道高牆,築成兩個世界,牆內的人都是不討喜的、因違法而被收容的人。監獄,是矯正機關,執行法院判決確定的自由刑──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單位。而時不時躍上媒體的監獄意外事件,令監獄在管理受刑人時的尺度拿捏上格外小心;也因這些事件,令監所內的人權問題浮上檯面。本書作者實際觀察我國監獄矯正執行現況,再就目前的各項矯正法規,逐一檢視,配合實際監獄矯正執行操作現況,以實務執行現有法制的障礙、矛盾、不當等層面,依據各項矯正法學理論,以及與世界矯正規制比較,提出我國矯正執行法制的研討及建議報告,編寫成書,以供立法者及實際執行公務人員參考,共同為我國矯正執行體制,做出符合監獄人權及有效率地改造收容人思想的法制規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