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_7294.jpg

李永然律師

  「錢」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自古以來,「金錢」的誘惑力及影響力可以說是無人能擋、無遠弗屆。常人道:「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足見金錢的誘惑力。

  企業家打拼事業固有其人生的志向與理想,但其中也涉及「金錢的累積」;一位成功的企業家到了晚年時,大皆累積了相當多的財富,甚至富可敵國。

  一位企業家到了老年因累積相當多的財富,如何處理身後遺產,則成為一樁大事。企業家事前如規劃得好,則樹立身後良好形象、子孫和諧相處、事業後繼有人;事前如未有良好的規劃,則子孫同室操戈,上法庭打官司,引起社會側目或事業迅速崩解,錢財散盡,子孫身敗名裂。基於過往諸多古今中外案例殷殷可鑒,因而使處理身後遺產的規劃已成為企業家的一大「煩惱」。

  筆者自民國67年底執業迄今已三十餘載,所接觸為處理身後財產之當事人的案件相當多;受任處理後代子孫為了財產繼承,相持不下的官司,甚至還衍生刑事官司者也所在多有;筆者擬藉本文提醒企業家規劃遺產時,應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俾免日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埋下未來訴訟爭執的種子。

一、宜先考慮是否留部分財產做公益

  佛家言:「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一個人因對待「生命」的看法不同,則處理財產的規劃也會不同。如果相信「人有來世,三世因果」,則一個人應利用有生之年,把自己所賺的金錢透過自己的手或所規劃的想法「布施」出去,為自己及後代子孫廣植福田,並樹立家族在社會中的良好形象。反之,有些人認為金錢既然是自己或家人共同努力所掙得,自應將之留在家中代代相傳。如屬前者,則應利用生前成立「公益信託」或「財團法人」(基金會)從事公益;或利用「遺囑」,將部分遺產「捐贈」從事公益。

二、務必運用「遺囑」規劃遺產

  不論是否在生前做公益,企業家如想讓自己的遺產按自己的意志去處置,則應訂立一份「有效的遺囑」。

  由於「遺囑」是「要式行為」,立遺囑人一定要注意遺囑的方式(如:自書、代筆、公證、密封、口授),務必使其方式、內容合乎法律的規定,同時應周延、明確,方能避免無謂的爭議。過去常見之爭議,如:遺囑不符法定方式、遺囑是否偽造、遺囑對遺產的分配侵害「特留分」(註1)。所以,在立遺囑時,一定要妥慎規劃安排,並請有經驗的法律專業協助,這樣才可避免爭議的發生。

三、遺囑信託可以考慮運用

  企業家運用遺囑處理身後遺產,固應注意前述問題,筆者特別要介紹「遺囑信託」,其係指委託人以立「遺囑」的方式,為「受益人的利益」或「公共利益」,使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註2)。透過此種方式,其好處甚多,如:保護資產、避免子女浪費財產或惹禍上身、鼓勵子女奮發努力並貫徹父母意願、立遺囑人較能按自己意志處分財產……等(註3)。

四、指定遺囑執行人

  企業家運用先前立遺囑方式規劃身後遺產時,還可以考慮同時指定「遺囑執行人」。我國《民法》第1209條第1項規定:「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有管理遺產,並為執行上必要行為之職務(《民法》第1215條第1項),這樣也有助於遺囑內容的實現。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家一生努力打拼,累積了財富,相信也關心後代子孫,應透過「智慧」的決定,生前就妥善規劃身後的財產,使財產發揮效益,子孫和睦、企業永續,並樹立良好風範,切勿因遺產分配不均,子女爭訟,破壞家庭團結及生前形象。

(本文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本文出自《家族傳承與不動產借名登記法律手冊》,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文章連結:企業家規劃身後遺產 應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

  家族永續傳承是很多人努力的目標,也是大多數人的期待。但沒錢的辦不到,有錢的,又怕子孫為爭產反目成仇,對簿公堂還算事小,釀成刑事慘案的也時有所聞。因而有人就提倡應該透過「法律」適當地規劃,確保家族永續傳承。

  法律規劃第一步,即是不論是企業家還是家中掌握財政大權者,應於生前預立遺囑,交代遺產分配或禁止分割或運用「遺囑信託」,並指定妥適的「遺囑執行人」,代為執行遺囑的內容,並貫徹立遺囑人的意志。再者,以家族企業為例,越來越多人考慮成立「閉鎖性公司」或股權信託,確保企業永續經營。亦有人運用家族信託,以資產管理、投資組合等理財方式,以利於財產轉移、遺產規劃、稅務籌劃、子女教育、家族治理、慈善事業。

  而在進行不動產投資或不動產財產移轉時,為了種種考量,很多人亦採取「借名登記」方式,借名登記原只是權宜之計,卻常常發生一借不回的情形。有親友翻臉不認人,認為借名財產是自己的,也有因親友欠債導致借名的財產被查封的,借名的財產被出名的親友偷偷賣掉的,甚至有父母將財產借名登記在子女名下,結果卻被子女轉手賣掉,導致無所居的情形。即使借名雙方無疑問,也未出現任何問題,但在辦理登記與稅務上卻產生爭議。因借名登記者必須承擔許多風險,因此了解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訂好契約,辦妥登記,做好稅務規劃,才是確保權益的根本之道。

  永然法律基金會與「台灣房屋內湖捷運AIT店」即以「家族傳承與不動產借名登記」為主題,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一起出版《家族傳承與不動產借名登記法律手冊》。本手冊由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許淑玲律師、吳任偉律師及李廷鈞地政士共同執筆!欲索取《家族傳承與不動產借名登記法律手冊》者,請來函附上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索取一本回郵為11元,索取二本回郵16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永然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