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2udn聯合新聞網刊登李永然律師撰「民眾

文◎李永然律師

一、高齡社會來臨,「以房養老」的案例逐漸增加

  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同時又因「少子化」,導致老年人的經濟安全,包括老年人退休後的疾病、意外導致長期看護需求及安養費用,在在被社會各界關注。

  我國行政院金管會鼓勵銀行開辦「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目前已有十四家銀行提供這方面的服務。截至民國112年3月,這種「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的案件,共核准六千九百五十七件,核貸全額新台幣三百九十五億元;足見這方面的案件確實逐年在增加中。

  筆者曾遇上一位八十餘歲喪偶的老太太,坐輪椅,且需有看謢二十四小時照顧,膝下無子女,但名下有一棟六十餘坪的台北市房子,其外甥要老太太將房子贈與給外甥,外甥願每月給老太太八萬元做為生活及看護費用之用;未料不動產贈與後,外甥只履行兩個月的支付,就不再給付,老太太要筆者幫她循法律途徑索還;筆者花了近半年的時間協助索還,有驚無險。

  由此一案例可知,如果老太太能運用「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向銀行按月取得款項,這種問題就不致於發生。因而筆者擬從法律觀點介紹「以房養老」的貸款,俾供有需求者運用。

二、何謂「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

  首先談到「以房養老」。此為「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s),乃指高齡者就其所有的不動產房屋,設定「抵押權」予金融機構,由貸款的金融機構評估該房地產的價值、貸款人的預期壽命等因素,再藉由精算於高齡者的生存期間內,按月或按年給付「定期金」給居住於該抵押房屋的高齡者,供其生活養老所需;並待高齡者死亡後,才償還本息的貸款約定。

  這種「商業型的以房養老模式」,主要是由金融機構依「授信原則」自行承作,風險由金融機構自行承擔,貸款者所能取得的「定期給付金額」也委藉市場機制決定(註1)。

  由上述說明,可知「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有別於「一般貸款」;其間的不同,除上述較為特殊的授信評估方式不同外,「債權確保」也不同。「一般貸款」如遲延償付本息,貸款的金融機構可以引用「加速條款」,將借款視同到期,進而依法處分「擔保品」;但「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屬於「逆向抵押貸款」,乃於借款的高齡者死亡時,其繼承人不願代償(或無繼承人)時,除了處分原擔保外,沒有收回債權的其他方式(註2)。

三、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要以房地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

  其次,目前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即是「逆向抵押貸款」,高齡的借款人要以自己的房地產做為「擔保品」,向金融機構借得所需的款項,此一「抵押」也受《民法》「抵押權」的規範,實務上大皆以申貸者的房地產價值作為「最高限額抵押權」(註3)設定,亦即實務上的操作是適用「最高限額抵押權」(註4)(《民法》第881條之1~第881條之17)。

四、結語

  綜上所述,對於已退休的高齡者,如自己有房地產而手邊欠缺現金,又無兒女提供經濟來源,不妨可以考慮將自己居住的房地產向銀行申辦「商業型以房養老貸款」;但申辦時,仍應詳細與銀行間的「契約」;如不瞭解時,最好請教專業律師;另外,貸款者與銀行間屬於「金融消費關係」,可以主張《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障自身權益。以上說明,供讀者參酌運用!(本文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家族傳承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

註1:曾品傑撰:〈論以房養老契約──以我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為中心〉乙文,載月旦法學第230期,頁39~頁43,2014年7月出刊。

註2:林益倍撰:〈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之法律實務初探〉乙文,載財金論文叢刊第26期,頁36~37,2017年6月出刊。

註3:「最高限額抵押權」,乃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的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的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以由一定法律關係所生的債權或基於票據所生的權利為限。

註4:潘秀菊、李智仁著:反向抵押貸款制度之理論與實務,頁157,2010年6月初版第1刷,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出版。

文章連結:喪偶輪椅老婦將北市六十坪房子贈予外甥 每月8萬元生活費和看護費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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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udn聯合新聞網刊登李永然律師撰「民眾

繼承權益法律指標

作者:李永然、黃振國合著
書號:1F22-1
定價:380元

遺產,是先人留給在世者的最後一份禮物,但要如何安排,才能合乎法律規定,而又不致成為遺族為錢反目的導火線?是每個有資產者或繼承人不可避談的事。

本書由專家為您把關,從繼承的意義、誰有繼承權、何謂應繼分、特留分、遺贈的效力、可否抛棄繼承、如何預立遺囑、誰可擔任遺囑見證人、誰來執行遺囑,到如何計算遺產價值、分割遺產、如何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等一系列繼承權益問題,有深入淺出的解析,是您未雨綢繆的最佳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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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益與繼承司法實務──兼談台灣人民在大陸繼承實務

作者:李永然律師、李廷鈞地政士、劉芝容地政士
書號:1F24
定價:300元

大部分人努力一輩子,就是希望給下一代留下好的基礎。然而,若未好好處理身後的財產問題,那留下的就不是財富,而是一連串「剪不斷、理還亂」的紛爭了。能平穩的轉移財產,靠的是智慧與事先的規劃。遇到繼承事件時,除了傷悲外,更要妥善處理各項事宜,以免違法,甚而遭處罰鍰。本書分六大篇探討繼承相關問題,詳述台灣與大陸繼承權益及實務辦理、節稅規劃與報稅技巧。本書手把手,教你辦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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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資產留給下一代,是大多數人的願望,但如何順利傳承、不影響繼承人間的情誼,且能代代傳承,這就需要仔細規劃了!於是透過「法律」適當地規劃資產,以確保家族永續傳承,便成為許多人的首選。家族傳承的工具頗多,包括:借名登記、信託、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遺囑訂立……等等方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執律師業多年,看過形形色色的人,經手過各式各樣的案件,有感於許多人在「借名登記」上吃了大虧,也經常有人詢問家族傳承、家族信託如何辦理,更看到不少老人家退休後,將房地過戶給他人後,卻遭人遺棄的案件,遂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黃斐旻主任律師擔任主編、陳宜鴻副主任律師擔任副主編,企劃了《借名登記、信託與家族傳承規劃法律手冊》,同時集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陳宜鴻律師、沈曉致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共同執筆,為讀者剖析不動產、股權、銀行帳戶等借名登記的法律關係,並介紹家族信託、遺囑的運用,以及對金錢信託、不動產自益信託、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以房養老、預告登記、監護宣告與意定監護的應有認識。最後亦解析台商在大陸如何辦理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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