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國土計畫法》在民國104年12月18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於民國105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內政部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在民國107年4月30日正式公告「全國國土計畫」。在內政部所公告的「全國國土計畫」中,第8章為「國土功能分區」,第9章為「土地使用指導事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定國土計畫、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圖及訂定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時,必須以上述兩章規定做為指導原則。未來,在民國111年5月1日國土計畫正式實施後,上述規定將規範我國土地的使用與開發,而宗教團體所使用的宗教建築所坐落的土地也受規範。

  在現行《區域計畫法》的規範下,宗教建築得合法坐落於非都市土地中的甲種、乙種、丙種建築用地,以及遊憩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若是宗教建築位於非都市土地中,上述土地以外的其他用地,則必須先依法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才能合法供宗教建築使用,否則宗教建築將無法取得建築執照而形成違建。

  現有的合法宗教建築,依據「全國國土計畫」第9章第1節「土地使用基本方針」,在不妨礙國土保育保安或農業發展需求的情況下,得繼續維持既有的合法使用;若現有的合法宗教建築非坐落於上述合法用地,但在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前,已經依主管機關所訂之「專案輔導合法處理方案」(註)申請辦理使用分區變更或使用地變更編定,未來仍可以變更為「宗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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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晚間,李永然律師與幾位友人餐敘閒聊,用餐後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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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李永然律師

一、國有土地是公有土地的一種:

  我國是容許土地私有的國家,土地所有權除「私人」所有外,依《土地法》第4條規定,還有「公有土地」,包括「國有土地」、「直轄市有土地」,「縣(市)有土地」或「鄉(鎮、市)有土地」。國有土地適用《國有財產法》,其尚可為「國有公用土地」、「國有非公用土地」(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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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李永然律師

案情:

  大陸台商甲,其有配偶乙,甲、乙二人並生育子女丙、丁;台商甲在中國大陸擁有兩間房屋,其不幸因病死亡,甲死亡時,其父親A已亡故,尚有母親B。台商甲生前未立有「遺囑」,台商甲死亡時,究竟那些人可以繼承台商甲的在中國大陸的兩間房屋?又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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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6日下午,李永然律師隨著永然關係企業同仁來到中興文創園區,這是第二度到訪,除了建築物十分有特色外,也欣賞到許多文創業者的創意作品,是很值得參觀的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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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6日上午,李永然律師與永然關係企業同仁一同前往宜蘭的宜蘭文學舘」參觀,在具有濃厚日式風格的建築裡,充滿文青的氣息,大家也拍了團體照留下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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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5日下午,永然職福會二日宜蘭行第二站來到宜蘭餅發明館,除了參與DIY製作牛舌餅外,也參觀透明化生產線,了解產品製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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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5日上午,李永然律師參加永然職福會舉辦的兩天一夜宜蘭行活動,首站前往宜蘭仁山植物園,難得的好天氣,大家一起健行,享受沿途的綠意,沐浴在芬多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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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事務所量錯! 她多花110萬買空氣.mp4_20190614_093937.875.jpg

板橋一名女子在購屋三年後轉賣時,才發現因為地政事務所測量錯誤,多付了5坪的價錢,一氣之下,提出國家賠償?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於2019年6月13日接受東森財經新聞台採訪,針對民眾購屋時要如何自保,可以事先學習測量大約的坪數,以免造成金錢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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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陳贈吉律師

一、《公司法》關於股東會召集與決議的相關規定

  關於股東會的召集程序,依據《公司法》第170條至第172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必要時也可以召集「股東臨時會」;股東會原則上由董事會召開,並應於召集通知期限前通知各股東。此外,同法第173條及第173條之1也規定,符合一定要件的股東,也可以依法召集「股東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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