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圓又美好的美生會

                                                     

    913時逢中秋節,中國人從天上的月圓,來象徵人間團圓美好的事物,故俗稱「月圓人團圓」美生會這個大家庭,來自各行各業的會友像兄弟姐妹般友好,藉由每月一次的例會,大家團聚一起交流工作及生活心得、經驗及聆聽演講,如同滿月佳節,氣氛開心融洽又和諧,希望這一份精神能永久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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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出版蘋果日報A13版三房主張配偶權 牽動王永慶6千億遺產」新聞,採訪李永然律師表達法律意見。

  (摘錄)王文洋的律師李永然指出,我國婚姻制度採「一夫一妻制」,王永慶生前戶籍登記、死後遺產稅核定,配偶都只有王月蘭,王文洋始終認為父親的合法配偶是王月蘭,若法院認定李寶珠是合法配偶,則二房楊嬌(王文洋生母)也應是合法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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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8日晚間,李永然律師以理事長身分主持美生會月例會,會中邀請王子亦先生主講「心靈行旅、品味生活」,演講內容非常生動、精彩,在場會友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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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律師、劉翊嘉律師

一、如何保護股東投資權益?

  民國(下同)107年間一則股東向法院聲請檢查人查公司帳目之新聞佔據周刊版面。某航空公司已逝董事長之妻,亦為該公司之股東,且持有發行該公司股份總數3%以上股數之期間已逾1年,因股東認為該公司自100年起每股盈餘衰退,然給付董監事及經理人之酬勞占稅後純益比例上升,遂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該公司之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却遭該公司質疑為「權利濫用」,無聲請「檢查人」之必要性,而向法院主張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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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家族爭產,李永然律師教你透過法律適當地規劃,確保家族永續傳承。(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王淑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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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7日上午9時至10時,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及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副召集人黃志國律師共同接待來自上海的貴賓, 由龔昶副處長帶領一行12人,雙方針對台胞權益保障問題進行座談,交流看法,互動熱烈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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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7日中午,李永然律師出席台北市忠誠扶輪社例會,會中邀請顏佑亮執行長前來演講,主題為「台灣國際醫療及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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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

  近來在各大社群網站、手機通訊APP當中,常常可以看到很多似是而非的「假訊息」。假訊息的內容種類很多,常見的類型有:醫療偏方、食品安全、法律規定、政府政策、免費貼圖、災難事故等不一而足。這些假訊息在日常生活中,給社會大眾帶來錯誤的觀念與認知,輕者可能在生活中帶來一些不便利,重者可能產生財產或生命上的危害或損失;在災難發生時,假訊息可能會造成社會人心惶惶,甚至延誤救災時程或浪費救援物資。而政府機關或公司相關部門,為了澄清網路上不實的假訊息,反而需要耗費更多的成本「闢謠」,才能有效地「導正」假訊息給社會大眾帶來的錯誤認知。因此,「假訊息」不僅足以誤導社會大眾的正確觀念,也造成社會上因此必須增加原本不必要的成本花費,對於社會大眾是「百害而無一利」。

  世界各大宗教都教導世人,不要有任何虛假的言語。例如佛教當中,「不妄語」是「五戒」的第4條戒,同時也是「十善法」之一;基督教《聖經》利未記第十九章11節,告誡世人「不可欺騙」;在中國儒家《論語》中,孔子也告訴我們「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的道理。由此可知,「誠實不虛」是人類社會的普世價值!佛教所說的「妄語」,是指說謊、欺誑或說顛倒是非、虛妄不實的言語,屬於「口四過」(註)的其中一種;不實的言語不僅會傷害自己,也會傷害他人乃至於社會,因此佛陀才會制定「不妄語戒」。除了口說的「言語」以外,將這些不實、顛倒、虛妄的言語行諸於文字,就會形成我們常見的「假訊息」。因此「假訊息」也是屬於「妄語」的一種行為態樣,依據佛教「不妄語戒」的精神,我們不應該在網路上主動散布「假訊息」,也不要未經查證就任意將網路上的假訊息「轉貼」給親友,任憑「假訊息」繼續誤導他人,讓「謠言」得以「止於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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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永然

一、《刑法》中「沒收」的規定,已做了大幅度的修正

  我國《刑法》對於犯罪的處罰,原有「沒收」的規定,沒收屬於「從刑」,原條文即《刑法》第38條規定為:「I、下列之物沒收之:一、違禁物。二、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三、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Ⅱ、前項第一款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Ⅲ、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物,以屬於犯罪行為人者為限,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前述規定於民國104年間立法院為了落實「窮盡剝奪犯罪所得」的構想,一改往昔將「沒收」收限於「從刑」的理解,將沒收定性為一種「獨立的法律效果」,並將「犯罪所得沒收」視為「準不當得利的衡平措施」(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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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台北市忠孝扶輪社社友廖信華主持的信華畫廊開幕,李永然律師於中午前往道賀,忠孝扶輪社在李勇君社長帶領,也有近五十人出席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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