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自由時報針對不動產借名登記做了專題報導,記者張文川並採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分析「不動產借名登記」應注意的要點,以避免糾紛的產生。
2019年9月16日自由時報針對不動產借名登記做了專題報導,記者張文川並採訪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分析「不動產借名登記」應注意的要點,以避免糾紛的產生。
我國對於不動產實施「登記」制度,不論土地、房屋皆是如此,但實務上常見有人將自己購買的不動產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不論其「借名登記」的理由為何?都必須注意其中的法律問題,以保障自身的權益。2019年9月16日自由時報「〈財經週報-綜合話題〉借名買房 被偷賣恐追不回」一文,記者張文川專題報導了「不動產借名登記」的風險與法律問題,可供民眾參閱。
永然法律基金會為了普及民眾有關「不動產借名登記」的法律知識,特別邀集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的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許淑玲律師、吳任偉律師及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的李廷鈞地政士一同合著 《家族傳承與不動產借名登記法律手冊》,免費贈送供民眾索閱,希望讀者能了解相關法律規範,在面臨問題時,了解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文 ◎ 李永然律師、沈曉玫律師
【問題】
乙出版社閱讀完甲所創作的小說「山居生活」後,深受感動,向甲表示要發行甲所創作的小說,但乙出版社為了確保銷售量,經甲同意後,找知名作家丙共同掛名,在該小說上標示作者為「丙、甲合著」。某日A劇團閱讀該小說後,也深受吸引,希望將該小說改編成舞台劇,請問A劇團除了要得到甲同意外,是否也要得到丙的同意?
文 ◎ 李永然律師
一、我國已自民國97年施行《地籍清理條例》
不動產的地籍管理非常重要,政府特別針對台灣光復初期土地總登記期間,以日據時期會社、神明會或不動產質權等非法定名義或物權名稱辦理登記,而遺留迄今無法解決的地籍問題進行清理;立法院於民國(下同)96年3月三讀通過《地籍清理條例》,由總統於96年3月21日公布,並由行政院決定自97年7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29日上午,李永然律師應祥和文教基金會許幸惠董事長之邀,與永然文化出版(股)公司黃董事長一起南下臺中,出席祥和文教基金會20週年紀念活動,主辦單位除贈送紀念特刋外,還特別頒给李永然律師一幅精緻的感謝奬牌,感謝李律師多年來的支持。
2019年9月29日上午,李永然律師南下臺中參加活動,搭乘高鐵時巧遇一些友人,他們與李永然律師都曾在「圓桌」上過「改變的力量」課程,大家合影留念,人生有緣,何處不相逢。
為落實宣導市民了解不動產交易安全,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特別邀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高雄所協助編製「不動產買賣防詐騙手冊」,提醒民眾買賣注意事項、防範詐騙。目前「不動產買賣防詐騙手冊」已上線,歡迎大家下載閱讀,以充實法律常識,保障自身權益。
網頁連結:不動產買賣防詐騙手冊